第十七章:冷漠的司空见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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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手机请访问 m.duxs8.com) 一石激起千层浪,陆宗舆的一句如果你的爸爸是高俅,你还会怎么样?在空间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更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天山雪莲】:“《西游记》中,被打死的妖怪都是没有背景的。有背景的都被后台领走了,不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都被重用。” 【沁芳怡人】:“这个年代,富二代拼钱,官二代拼爹,商二代拼人脉,专家的二代拼人气,我们这些普通的百姓想要生活的好一点就得拼命地挣钱。” 【军中绿花】:“俗话说的好,没有什么别没钱,有什么别有病,这话看起来是错了。这个年代,你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别没有一个好爹。因为你如果有一个好爹,你就什么都有了。 【神宗弃臣】:“老虎是饲养员养大的,不良的风气是由社会养成的。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就是一个公说公有量理,婆说婆有理,谁说谁有理的的时代。” 【神宗弃臣】:“好了,不说了,我要写篇文章了。一会儿发在空间,望大家热评一下。” 两个小时以后,就在陆宗舆的空间出现了一篇文章,题为 《抬起头来做事、低下头做人》 茫茫人海,熙熙攘攘。喧嚣尘寰,人声鼎沸。大千世界,万象横陈。红尘环宇,琳琳朗朗。抬起头,心胸开阔。低下头,脚踏实地。白云漂浮,了然我心。过眼烟云,无扰我意。站的高,看人间万像。低下头,思自己得失。寄身于山水,处忘我境界。纵身于凡世,怀揣忐忑之意。不妄自菲薄,亦不胡乱犯忌。不虚妄揣度,亦不多存疑虑。总存一颗谦卑之心,做最好的自己。时有博大胸怀,学最好的别人。 行万里路,不忘怀揣万卷书。人生飘忽,短短数十载。终日忧忧戚戚,怨声载道,于人无益,于己无补。整天开开心心,赏心悦目,于人为善,于己有助。 炎炎夏季,何不纵情于山水之间,找一僻静之地。席地而卧,看看天上的白云,开阔自己的思路。心随着白云的漂浮,做着平稳的起伏。把所有的心事,托付给白云。让一切烦恼随风而散。放下所有的不快,愉悦自己的心怀。抛开所有的期期艾艾,永远期待着一个美好的明天和未来。 再看看头顶的蓝天,敞开自己的胸怀,能够俯视大地的所有,也能够拥有容纳四季的情怀。红日高照,能让朝霞挂胸前。夕阳西下,能让晚霞映红脸。清风明月,花香氤氳堪陶醉。花前月下,浪漫情话亦陶然。阴云密布,不显面目示愠怒。大雨滂沱,不露声色绝喧哗。电闪雷鸣,不惊不詫。雨过天晴,时有彩虹耀光华。 仰望高山,层林覆盖。独有青松,傲居峰顶。享尽天下风光,亦把自己置于绝无退路的一个奇绝险境。高处不胜寒。孤苦伶仃,没有一点遮掩,孑然一身的忍受着凛冽的寒风和暴雨的侵蚀,忍耐着寂寞的孤独和心境的凄冷。 瞩目群峰,拔地而起,直耸入云。苍松翠柏,异花奇草,根植于身。吸取了日月的精华,滋润着大地的情韵。虽风雪交加,岩缝之间,亦有红梅抖擞精神。暴雨狂风,电闪雷鸣,首遭摧残的必是那秀出于林的独木。而自立千仞的峰峦,亦自岿然不动,毫发无损。涓涓细流,顺势而下。如同沐浴,清爽着山峰的每一寸肌肤。汇集山下的绿水,穿流于山涧慢慢流淌。不知是高山再对小溪喃喃细语,还是河流再对群峰娓娓诉说。柔情蜜意,不离不弃。好一派祥和的景观,好一派非凡的情深意长。 傲视苍穹的雄鹰,在天空做着盘旋。锐利的双眼,时刻关注着天下的风云变幻。如钩的巨啄,锋利的双爪,时刻做着出击的准备。蓝天是雄鹰的志向,飞翔是雄鹰的向往。搏杀是雄鹰的技能,不甘沉沦的胸怀是雄鹰的特征。志向的远大,让雄鹰迎风斗雨。为了生存,又让雄鹰,时刻凝聚着所有的注意力。地面的一个细小的风吹草动,都能够让它明察秋毫。一旦有所发现,立刻如箭一般,俯冲直下,尽其全身的精力做一场无获不归的搏杀。 转眼看一下满地蚂蚁,低着头只顾自在的忙忙碌碌。于一己之力,能够举起数倍于体重的力量,而沾沾自喜。自认为所向无敌,自认为不可一世。群起而功之,更显其雄浑之蛮力。百足之虫的庞大的身躯,也时常被聚集的蚂蚁,哼哈哼哈的抬着四处游荡。庞然大物的巨兽的尸体,也被群蚁片刻蚕食尽净,只剩一堆白骨。不知是在向世人炫耀其食量,还是在向世人显示其非凡的战斗能力。千里之堤,能够溃于蚁穴,昭示着其惊人的破坏能力,亦能让人惊叹其力量的神奇。无奈一场暴雨袭来,随着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堤溃了,波涛汹涌了,惊涛骇浪,一泻千里。可怜那强盛之军的蚂蚁,无处寻找任何一个子民的尸体。更何况它的家了,肯定是荡然无存,片甲不留了。由于自己的狂妄,而失去了自己辛苦经营,建立起来的一个永久的栖身之地。 听一听井底的哇鸣,想一想井底之蛙的理想的天空。不过如井口般大小,何必再做无谓的抗争。终日里心安理得,乐哉悠哉,不思进取。妄自尊大,不知天下之奇妙。偶被双燕抬起,实属不易。飞上了天空,见到了天下的奇景。正因为自己浅薄,自己的不自量力。尽不住一句虚无的夸奖,把嘴一张,还命丧黄泉,只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荒诞的结局。 抬头做事的,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低头做人的,站稳了自己的脚跟。脚踏实地,胸怀大志的结果,远远胜过好高骛远,夸夸其谈的最后的结局。 抬起头做事,因为头抬起来了,你才会觉得出自己的骨气。因为头抬起来了,你才会觉得自己的挺立。抬起了头,你才会觉得出自己的渺小。抬起了头,你才会发现自己的不足。站在平地,你逐渐的抬起自己的头,你会由自己的脚小把目光向远处延伸。你定会发现天地之遥远,风光之灿烂。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脚下,你会发现自己的世界之局限。挣得一立足之地的艰难。你会发现亲朋好友的期待的目光,他们希望你站得更高,走的更远。你还会发现,你所迈出的每一步都必须以你的立足之地为起点,从而一步一步的走向自己理想的彼岸。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必自馁,不必彷徨。一路风雨,一路春光。静下心,慢慢观赏。知己之不足,打开书卷,细细品尝。终会站在高山的峰巅之上,而放眼天下的风光。知天下之大,存远大理想。把自己的雄心壮志,随同蓝天白云一起向着奋斗的目标漂荡。风物易远放眼量,宽阔了心胸,自会少许多的迷茫。高调的胸怀,低调的风格,会让你根植沃土,脚踏实地的去憧憬自己的美好的向往。 把所有的伟大,沉淀于平凡之中。把所有的理想,付诸于汗水的挥洒之中。把自己的非凡,跻身于一切平庸之中。心中永远盛着亲友的期盼,手永远牵着芸芸众生的衣襟。头脑之中,时刻不忘眷顾的亲情。双手之间紧紧握住不放的,是所有人的沉甸甸的那份厚重的感情。他们的冷暖是你的牵挂,他们的目光,是你力量的源泉。站得再高,脚下的土不能松软。否则风光无限,定会忘记了自己面临的还有万丈深渊。 抬起头做事,你会永远晓得自己的进取,不会偏离正确的基准线。低下头做人,你会觉得头顶的蓝天永远是一样的湛蓝。抬起头做事,你不会因为疲倦而懈怠。因为你知道天之阔,地之远。低下头做人,你会觉得自己的渺小和伟大只在一念之间。你会永远的抓住你自己的生命线,总是基于迈出第一步的那个起点。你会因贫穷而施舍,因为你知道,你今天所有的一切,都与他们息息相关。 抬起头做人,会让你目空一切,低下头做事,会让你心生贪婪。你会因你的私欲之壑难以填满,而变得冷酷,而变得奸诈,而变得无耻,从而让自己变得贪得无厌。也会因一时的不快,而置亲情友情于不顾。这样的结局就是让你失去了做人的基础。如同溃堤之蚁的行径,一旦堤坝崩溃,所有的一切都将化作泡影,闪着七色光彩的虚无。因为富有而贪婪,会让人感到切齿的心寒。任何人都不能够蜷缩于自己的巢穴,而渡过遥遥无期的冬眠。一旦一个人将自己软禁于贪婪的黑暗之中,那也就预示着自己的人生的路程即将走完。一个人的孤独,一个人的寂寞,无异于作茧自缚,终将会招致自取灭亡的难堪。 因为贫穷而布施,给自己的前程永远描述着一个美丽的春天,让自己的面前永远是鲜花烂漫。漫漫长夜,看到的亦是花前月下的一张张明媚的笑脸。因为富有而贪婪,只会使自己变得越来越残暴,越来越不择手段。而于自己的脚下的路,永远再没有以前的平坦。自己一路歪歪斜斜的走去,就会如同汪洋大海之中的一叶孤舟,禁不起任何的风吹浪打,难免最后是舟沉船翻。 铅华洗尽,还自己一个靓丽的容颜。风华正茂,给自己的韶华一个漂亮的久远。红尘的喧嚣,永远是你生命不尽的乐章。人海茫茫,就如同弱水三千,永远只有自取的一瓢。壁立千仞而不倒,自会给你于警示。海纳百川而不息,定会涌起你的心潮。长途跋涉的疲劳,也要给自己一个喘息。喘息之际,把酒乐淘淘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回过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看看自己起步的那个立足之处。 立于高山之上,你要学会低下头,看一看一马平川。只有这样,你才会环顾四周,才知道自己面临深渊的风险。你才知道,你要站稳的是脚下的高山。和你相依相偎的是脚下坚实的岩石和根植于岩缝之中的一草一木。你要抓住的是大地的厚重和峰峦的深情。而不是那飘过你头顶的缓缓上升的风筝。 处于低谷这中,你要学会抬起头做事,那怕是茫然一顾,也可能会让你发现那通向坑外的一条幽径。这不经意的抬眼一望,会把引领到一个崭新的世界。会让你体会到什么叫世界根本没有山穷水尽。只要不放弃自己的努力,任何时刻都会有一个惊奇的柳暗花明。 抬起头做事,把自己努力的目标放得高调一些。这样的你才会走的更远。低下头做人,把自己做人的情趣放得低调一些。这样你才有坚实的基础。风筝飞得再高一旦断了线,就预示着它失去了永远升腾的机会。展翅的雄鹰,即使是落了地,无论是伤了也罢,还是有意也罢,只要生命不会终止。它就一定会有腾飞的本领,因为它的志向是蓝蓝的天空。 一个以前好久的网友对此文第一个发表了评论 【漫天扬沙】:“才子就是才子,果然不同凡响。” 【神宗弃臣】:“我累了,想休息一会儿,大家继续。” 陆宗舆关掉手机,确实由于精力过于集中,感觉有点累了,就想合上眼稍稍的休息一下。不知道什么原因,竟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睡梦之中的陆宗舆又不到了那个他被人称为陆七的年代,又是宋朝仁宗年间。 没有几天,陆七就听说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把那个本来无罪的女人给斩首示众了。陆七的内心世界,这次就不只是受到了震动,而是受到了刺激。因为,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大宋朝仁宗年间,拥有如此圣明的一个丞相,却也会出现这样颠倒黑白的事件。 而且,陆七还听说这个女子的表现也相当的英勇,致死都只是承认所有的事情都只是自己一人所为,和他人并没有瓜葛。陆七本想折返回去,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担下来。但是陆七反过头来又想,即使自己回去了,一个人承担了自己该承担的所有的事情,但是,以后这样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吗?在陆七的心中,现在已经明白了,如果想让黎民百姓真正地抬起头来,只有一个包公远远不够,还必须得有一个真正地站在百姓的立场上说话的人。自己决心尝试一下,尝试着担此重任。陆七心中忿忿是想到,自己只有忍一时之忍了,为了天下的百姓,自己必须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中的前程。那怕是再难,自己也要坚持下去。 这天,陆七来到一个繁华的闹市。陆七抬眼一看,日头已经正午。索性就进了一家客店,准备吃饭。 陆七选了一处僻静的所在坐了下来,点了四个菜,要了一壶酒。刚想吃饭,就见走进来一个老年人,身后跟着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看样子像是卖唱的祖孙二人。老年人,手里捧着一把琵琶,头发已经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双目失神略带混浊,步履蹒跚,衣服褴褛,脊背由于生活的重压已经过度的弯曲。弯曲的程度足以使得老人的呼吸,都显得有点困难。 再看跟在老人身后的小姑娘,虽说穿的齐整一点,但是也面带憔悴。虽说模样长得俊俏,但是由于生活的清苦,也只有极薄的细腻的皮肤包着清晰可见的骨头。 二人一进来,先沿桌乞讨。由于是在大厅,因此,这里的客人都不是十分的富有,也就是几文钱,十几文钱,只有陆七给了一两银子。也就这一两银子,令二人十分感动。为了表示对陆七的感谢,祖孙二人就拉了一张橙子,坐在陆七的邻近位置开始唱了起来。 就在祖孙二人唱的正在兴头上,众人刚叫了几声好,就见从雅间里走出了一个人,而且这个人的身前身后还前呼后拥地跟随着十几个家奴。 陆七一看,心中暗道:“不好,又有寻衅滋事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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