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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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手机请访问 m.duxs8.com)( )<b></b> "''"" 打光棍的人,娶了妻子的人都要多,有些普通的牧民穷,娶不起妻子,都是几个兄弟共用一个妻子。:// 像兄弟共妻的事,草原的小村落里,或者部落里,都是普遍的,很平常。 所以可以想象,昨日夏梓晗三个女子,在集会逛了一圈,惹来了多少牧民们的窥视,又招惹了多少觊觎的人。 是达克鲁王子这样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鹜的人,也被夏梓晗的美貌闪花了眼睛,不然,也不会这么急吼吼的来掳夏梓晗。 要不是为了生铁和粮食,达克鲁王子现在会直接能抢人,哪儿还会偷偷掳人,草原的勇士,对于女人,可都是直接的。 而选妻子,只是作为第一勇士的第一个荣耀。 还有一个荣耀,是除了能自己挑选对象外,第一勇士还必须作为先锋,率领精兵前去攻打水暮城 而这一次战出来的勇士,等到十一月旬,会领兵去攻打水暮城,进犯大盛朝的地盘,抢夺百姓的食物。 夏梓晗关注这事,也想打入鞑子内部深处去看看,说不定,她能找到褚景琪呢。 褚景琪来草原,一定不会放过这次绝好的机会的。 等送走了达克鲁王子,马宝担心的看着夏梓晗,“郡主,我看那小子对你不怀好意,今晚开始,我会和狐狸他们轮流为你守卫。” 这是他家主子的娘子,他可得为他家小主子守护好了,可不能被别人哄去了,特别是主子的仇人鞑子。 “我们今早离开这里,至于勇士赛会,我们会去,但不是跟达克鲁王子一起去。”夏梓晗说道。 跟他去,她的贞操还能存在? 听说,这草原的男子女子,都十分豪爽,没有男女之防,只要看了,没成亲,都能滚成团。 她可不想还没找到人,惹来一身骚,且还是暂时不能动手的麻烦。 这时,得了消息的郑廷急吼吼的冲了进来。 一进门,听到夏梓晗的话,他愣了,“你今日走?” “嗯,昨日麻烦你了。”夏梓晗温和的笑道,又道,“达克鲁王子和你的交易,你无需履行,你要记住,你是大盛朝的人,郑家可以跟鞑子交换一些物,但太过,是把郑家置入火海之,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不值得他压整个郑家来救她。 郑廷和鞑子的交易,算是签署了,郑家回大盛后,不想履行,鞑子也拿他们没办法,这项交易,本来是达克鲁王子逼迫郑廷同意的,他不履行,也说的过去。 何况,这是卖国的交易,是要背叛贼的名声的。 “好。”郑廷笑道。 这个交易,他本没打算履行。 现在答应,也只不过是敷衍达克鲁王子而已。 等他们回了大盛,他懒得理会鞑子了,大不了,这商队他解散了,再也不来草原了。 他郑家那么多生意,那么多产业,算解散了商队,也亏不了,是少赚一些银子而已。 他郑家的银子,已经赚很多了,少赚一些也没什么。 如果解散商队能救整个郑家的话,那也值当。 夏梓晗却又道,“达克鲁王子邀请我半个月后参观草原勇士赛会,我猜,他可能是想把我留在草原做人质,逼迫你不得不履行这个交易,到时候,他……” 郑廷闻言,急了,“你不要去,我现在派人送你回大盛,你表弟的事,我派人帮你去找。” 脑门子都急出了冷汗,也不管不顾夏梓晗反不反对,急吼吼的决定道,“楚玉,我是真的担心你,鞑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担心你落入他手里后会被他欺负,这次你要听我的安排,你现在走,我现在安排人,一百个护卫够不够,不行,这草原乱,你又是个姑娘家,我还是安排两百个护卫送你吧,你先去水暮城落脚,等我这边完事了,我再去水暮城找你。” 不过几次面之缘,能为了她做到这一个份,夏梓晗心里极感动,但嘴却不得不拒绝他,“你先听我说完……” “我来,是一定要找到我表弟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也不会跟达克鲁王子走,我会去勇士赛会,是想偷偷去,偷偷潜藏在人群里,我想,勇士赛会这么热闹的事,我表弟肯定也会去凑热闹,到时候,说不定能找到他,你放心,我不会让达克鲁王子发现我的,你相信我吧,你忘记了,我可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郑廷想起了当日,他第一次见到夏梓晗的情景,当时,她那么坚强傲然的帮他,抵抗戴家的姑娘。 想到那日,他的心跳快了几分。 终于,在夏梓晗坚决的眼神下,他点了头,“好吧,那你要万事小心。” “嗯,你记得,不管出了什么事,你都要相信我,一定不能给达克鲁王子粮食和生铁。” 夏梓晗不放心,忍不住又嘱咐了郑廷一番。 和郑廷一起吃了早饭后,夏梓晗一群人才在不惊动任何人之下,悄悄的离开。 等到达克鲁王子再来找她时,人早不见了,郑廷骗他说,派人把她送回大盛了,气的达克鲁王子脸色漆黑。 人质没了,达克鲁王子担心郑廷会不履行和他之间的交易,心生另一条计谋,让郑廷遭受了好一阵子的苦头。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夏梓晗一行人,悄悄的潜回了住了几日的山洞,都换了一套鞑子的服装。 这些服装,都是从郑廷那里拿来的,为了避免麻烦,夏梓晗楚枂楚琳三个姑娘还做了男子打扮,并且用一种树油,故意把露在外面的皮肤抹黑。 等树油干了,会变得跟皮肤一样,看不出来面有一层油。 等收拾妥当,一群人出发,顺着马宝提供的路线,前往克朗林部落。 路,他们遇到了不少从集会换了过冬物回家的普通牧民,那些牧民见他们穿着不菲,头戴的帽子镶嵌着象征着身份高人一等的硕大宝石,远远看着闪闪发亮,他们也不敢来招惹,远远的避开了。 七天后,他们一路顺风,终于见到了克朗林部落。 克朗林部落是草原第三大的部落,克朗林部落的首领兰图住在这里的最大一个帐篷里。 而兰图首领,也是草原十二大部落首领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去年勇士赛会的第一勇士,是目前草原最厉害的一个人。 不过,兰图有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兰克斯。 兰克斯整日里知道骑马喝酒,玩耍打闹,調戏小姑娘,一点儿也没有想当勇士的念头,部落里的姑娘们都很讨厌鄙夷他,都不愿意嫁给他。 且草原的姑娘都喜欢强壮高大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才威猛,才厉害,才是真正的勇士。 而兰克斯却恰恰相反,不但长了一副单薄瘦小的身体,相貌也不好看,且让姑娘们更鄙视的是,兰克斯似乎很喜欢捏姑娘们的***一见到漂亮的姑娘,他会出其不意我伸出爪子,朝人家的胸捏去。 有好几次,因这事,他被人给狠狠揍的跟烂泥一样,瘫在地爬不起来。 要不是看在他有一个厉害哥哥的份,兰克斯早被人杀了。 在草原,像兰克斯这样的废物,算是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在这里,可没有杀人偿命的说法,只有废物和勇士的较,而一不值的废物,算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会怜惜同情。 为了不让他真被人杀了,兰图也是费尽了心思。 在兰图娶了三个妻子,兰克斯还是光棍一条时,他这做哥哥的也怒了,派了两个手下,日日陪弟弟摔跤打拳。 兰克斯打不过,整日挨打,揍的跟个猪头一样,日子过的惨淡无光,如月无华。 这不,六月份他趁兰图去了集会,也不怕死的偷偷的去了集会看美人,还无意间遇到了褚景琪。 兰克斯也是一个愚蠢到家的,三言两语,被褚景琪套出了他的克朗林部落兰图首领的弟弟,且连他家的祖宗十八代,都被褚景琪套去了。 而在去年腊月,兰图做了先锋后,和大盛的先锋小将褚景琪在战场狠狠的打过几架,两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武功不分下。 不过,褚景琪年纪小,才十三岁,而兰图已经二十五岁,正值壮年,等褚景琪到了二十五岁,兰图不一定能打的过他。 可现在是,褚景琪混入克朗林部落,倒是是刺杀兰图,还是有别的预谋? 夏梓晗不知道,只知道,兰图现在活的好好的,他们隐身在克朗林部落远处的一座树林里,远远的,看到了兰图在部落外面骑马纵横,身后还有百个鞑子疯狂的飞马追他。 “确实是兰图,去年,他跟主子激战时,我在城墙见过他一次,不会错认。” 马宝斩钉切铁的道。 本来自&#://///37/37647/. ://///46/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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