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第一滴血



www.duxs8.net推荐各位书友阅读:混乱都市我为天第394章 第一滴血
(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 )林乱站在繁华的砖石大街上,面带微笑。 这次随机穿越运气不错,不是龙潭虎穴,也没有惊心动魄的场面。 眼前的房屋形状和人的穿着打扮,他很明确,是古代。 林乱对历史的了解最多是课本和课外读物,影视剧看的不多。 不过看那些羽扇纶巾的公子哥,穿着绫罗绸缎,而贩夫走卒们都是粗布麻衣。 衣服以黑白为主,偶尔有带颜色的,那些人身边都有随从,前呼后拥。 街上也有女人,基本上都穿长裙。 时不时有吆喝声,没有飞沙走石的妖怪,也没有浴血厮杀。 看起来很容易,不论是什么年代,不论是什么地方,光看这平安和谐的市井生活,凭借小宇宙中带的物品,在这世界应该可以活得不错。 林乱看着左手掌,印记还在,能感觉到天罡在吸收什么。 难道是这个世界的空气不同,林乱的鼻翼动动,似乎空气更清新些。 可能是工业还没有大发展,所以污染源少。 林乱看他人买卖,用的是铜钱,还听到有人说银子,心想好在不是魔法世界,货币也不成问题。 正边走边看,远远过来个胖大个,一米八多,腰估计比林乱粗一倍。 此人裹着头巾,穿着绿袍,青色腰带,脚上是土黄色靴子,走路那架势像个螃蟹。 后面追着个背着捆棍棒提着药箱的中年男人,招手喊着。 “鲁提辖且慢,待小人讨回钱便同去。” 胖大个脾气不小,脚步不停,衣袖一甩。 “谁耐烦等你,用不着你,洒家一人足矣。” 林乱一时定住,这种说话方式,鲁提辖、洒家、还有这暴脾气,很熟。 再看这位鲁提辖直接奔对面去。 林乱定睛一看,两间门面,两副肉案,各挂着三五片猪肉。 有三四个伙计在卖肉,后面坐着个胖子,敞开衣襟,露出黑乎乎的胸毛。 “郑屠户!” 听到鲁提辖的大喝,林乱手一拍,这不是水浒中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吗。 左右看,没有发现摄影机或闲杂人等,看来是穿越到小说水浒传中。 如果自己这个时候有青铜战师的实力,岂不是可以称王称霸。 除了九天玄女这类神仙,入云龙公孙胜极少数道人之外,他就是无敌的存在。 可惜,他现在没有,难怪天罡失望。 不对,根据原著记载,此事发生在北宋宋徽宗时期的渭州,也就是今天大周联盟的西北,秦国和齐国交界一带。 可是这些人说话却没有西北口音,反而类似中原也就是神都的腔调。 存心找事的鲁达双手叉腰,颐指气使。 里面的郑屠户已经迎接出来,叫人擦干净条凳子。 “提辖恕罪,请坐。” 林乱心想,你再怎么客气也没用,他就是专门来打死你的。 是不是可以做点什么。 林乱想到,如果阻止鲁达打死郑屠户,会有什么后果? 至少鲁达不用杀人跑路,郑屠户犯的也并非死罪,只是和金翠莲父女有民事纠纷。 不过此世界的战斗力还不清楚,万一有闪失,那就得不偿失。 还是应该先去换身衣服,林乱此时里面是防护服,外面是灰色风衣,头上圆帽,脚下登山鞋。 奇装异服的突然出现,已经有很多人在注意自己,还是不凑热闹为好。 林乱打定主意抬脚就走,走了几步,突然听到头上有人唉哟的叫。 他刚抬头,脑袋上就挨了一记,他不由后退几步。 暗器! 林乱的双手立即缩进袖子,随时准备拿枪扫射。 等看清物件,只是根略粗的竹竿。 “奴家一时失手,官人休怪。” 林乱往上看,是个生得风姿卓绝的年轻女人,穿着罗裙,正双手叉在腰部低头道歉。 这个姿势叫万福礼,是古代女人的敬礼动作。 林乱感觉更不对劲,再往隔壁看,果然是个茶坊。 有个猴脸褶皮婆子独坐门前,摇着蒲扇嗑着瓜子,正好奇的打量他。 见林乱看过来,婆子笑起来,倒有几分慈祥。 我去! 这肯定是奸猾贪婪的王婆无疑。 潘金莲竿打西门庆,王婆贪钱促奸情,这是唱的哪一出? 鲁达拳打郑屠户可是在西北的渭州,潘金莲武大郎是东平府清河县人,后来搬到阳谷县紫石街,成为王婆的邻居。 两者相隔何止千里,怎么生活在一条街道上? 林乱脑海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无数内容,不料后面有人拍他肩膀。 “大郎,你在这作甚,我等寻你好久。” 这声大郎让林乱头皮发麻,劳资这样子怎么可能是武大郎。 回头看,有两人一左一右拉着他,非常热情。 其中有个相貌峥嵘丑不堪言不说,还特么是个五短身材。 二楼的美女还在喊,“官人莫怪。” 林乱摆摆手,示意没事,然后左右看,没看到烧饼担子。 问那个小矮子,“你是武大郎?我跟你老婆不熟。” 那人眼睛在不断瞄二楼的女人,一笑比哭还难看,说话粗声粗气。 “大郎不记得我,小弟王英。这才别了几日,走,去张大哥处喝酒。” 王英?矮脚虎王英,那个水浒中又丑又矮又好色又暴躁的人生赢家。 因为他武艺平平,人品更是龌龊无比,典型的重色轻义,为抢女人和兄弟动刀子,后来却在宋江安排下娶了一丈青扈三娘。 他们这帮人杀了扈三娘全家连带未婚夫全家,结局扈三娘还同他一起战死,真是让人莫名其妙。 林乱扭头看另一人,问:“你又是谁,相貌平平,莫非叫古天乐?” 那人满脸堆笑,看起来比王英倒是顺眼。 “我是张青啊,大哥。” 林乱皱眉,“十字坡酒店的张青?” “正是小弟。” 绰号菜园子的张青同王英比好不了多少。 虽然他是因为菜种得好有这绰号,但他从事的也是劫匪这个很应景的职业。 后来遇到家族企业继承人孙二娘,成为赘婿,在十字坡酒店杀人劫财,出名是因为做人肉包子。 按林乱的看法,恐怕他们杀掉人之后不仅仅是做包子。 某些部位的肉做包子,其它部位可以炒菜,可以煮火锅,可以腌制,可以卤煮。 水浒原著里面动辄挖舌头下酒,掏心脏醒酒,根本不存在吃人是禁忌。 眼下这两人如此热情,绝对不是好事。 林乱用力推,却发现两人抓得很紧,在力量上居然挣脱不得。 他立即察觉到危险,在大街上,他们要公然抢人。 林乱正要发作,突然失去神智。 一块手帕捂在他脸上,背后有个眉横杀气眼露凶光的妇人笑道:“倒也倒也。” 说着她又瞪着凶眼,对着王英张青痛骂。 “你俩鸟男女,只会吃饭喝酒,全没个鸟用,非要老娘亲自动手。这厮倒是生得奇特穿着古怪,不过算得精壮,可以当黄牛肉卖……” 半晌,林乱死在十字坡酒店后厨,成为食材。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混乱都市我为天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混乱都市我为天》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混乱都市我为天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混乱都市我为天》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