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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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一番准备之后... 灰原哀独自回家找姐姐去了。 由林新一、降谷零、贝尔摩德三人组成的、成员里没有一个是正经警察的“警视厅专案小组”,也终于踏上了前往群马县进行现场勘察的旅程。 而旅途开始的第一步自然是出门、下楼、去地下车库。 来到地下车库之后,林新一习惯性地掏出车钥匙,准备将自己的丰田小轿车开上。 但降谷警官却微笑着把他带到了另一辆车前面: “林先生,克丽丝小姐,还是坐我的车吧。” “我的车技还算过得去。” “这次就让我给你们当司机好了。” “嗯。”林新一倒是也没坚持。 他们一共就三个人,本就没必要开两辆车。 而降谷零这次准备的是一辆看造型就很有劲的越野车,跟他自己那辆平民款丰田轿车相比,显然更适合此次前往群马县山区的旅行。 于是林新一便和贝尔摩德一起上了降谷警官的车。 而他们上车才知道... 降谷警官坚持要开自己的车,不仅是因为他的车更好,还是因为他车上放着很多他为此次行动准备的装备,转移起来麻烦—— 因为事先看过那份现场报告的质量,所以他早就为重返现场勘察的旅途做好了准备。 其中一些登山装备、野外用品就不说了。 最捉人眼球的装备还是...枪。 “这么多枪...” 林新一为车内这武德充沛的“豪华内饰”瞠目结舌: 其实车里放的武器数量并不算多,但品种却异常齐全。 从手枪、步枪、冲锋枪到霰弹枪样样都有,满足了车主在不同使用环境下的各类枪战需求。 而这些枪还被整齐而隐蔽地摆放在乘客伸手就能够着的座位底下,解决了用户取枪用枪的最后一分米难题,实现了在紧急情况下用户与枪械间端到端短平快的快速响应。 “这次去勘察...” “用得着带这么多武器么?” 坐在这辆移动军火库里,林新一都有些紧张了。 他感觉他们这不像是去群马县查案的,而是去洛圣都逛街的。 “哈哈...不用担心。” “这只是我的职业习惯而已。” “我们这次是以警视厅调查小组的身份去群马县勘察的,明面上和曰本公安无关,应该不会惹上什么麻烦。” 降谷警官这话说得有道理。 没人会对一些只是单纯负责查案的“普通刑警”动手。 不管是黑衣组织,还是什么其他对手。 “不过...”降谷警官耸了耸肩:“有备无患嘛。” “林先生你放心,假如我们真的不走运,遇到了什么需要用枪的事情。” “我们公安也有充足的安保力量,可以保证你和克丽丝小姐的安全。” “‘足够的安保力量’...”林新一愣了一愣:“‘难道这次行动,你们公安还另外增派了安保人员?” “不不不...” “林先生你误解了我的意思。” “我说的‘充足安保力量’...” 降谷警官露出了一个克制的笑: “指的就是我。” 林新一:“......” 尽管知道面前这位特工先生身手相当不凡,但他的嘴角还是忍不住抽了一抽: “就你...一个人?” “我一个人够了。” 降谷警官发出了曰本兰博的声音。 林新一无言以对。 而降谷警官也不急着开车出发,只是语气轻松地对林新一和贝尔摩德说道: “你们要是还不放心的话,也可以自己挑把枪带上。” “虽然大概率用不上,但有枪总比没有好。” “对了...” 说着,他又冲林新一笑道: “林先生,我看你的档案里有登记过合法的持枪证。” “你也是个枪械爱好者,枪法应该不错吧?” “额...我的枪法...咳咳...” “跟降谷警官你相比,应该还是有那么一点距离的。” 林新一非常“谦虚”地避开了这个话题。 然后他低头在这辆移动军火库里挑了一挑,最后信手挑出来一把... 对枪法要求最低的霰弹枪。 这把霰弹枪和那种常见的长管霰弹枪不同,它大概只有半条手臂长短,看着特别短小精悍。 “这是什么枪?” 林新一有些好奇地问道。 “这个...”降谷警官正想回答。 贝尔摩德却随意瞟了一眼,抢着答了上来: “看样子,这应该是拿雷明顿M870 改的截短霰弹枪。” “而且这把枪的枪管长度比市面上任何一款M870的衍生型号都短,目的应该是缩小体积,把便携度和隐蔽性都提升到最高。” “我想...这应该是曰本公安为自家特工量身改装的特殊型号吧?” “没错。”降谷警官点头表示认可:“这的确是我们曰本公安内部使用的定制型号。” “不过,你竟然一眼就能看出这是M870的改款...” 一般女孩子可不懂这些。 就跟男生很难分辨出口红色号一样。 所以看到贝尔摩德如数家珍地说出这把枪的型号,降谷警官不禁生出了些许好奇: “克丽丝小姐,看来你也很懂枪啊!” “当然,我可是正宗的南方姑娘。” 贝尔摩德露出了红脖少女的微笑。 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精通枪械的事实,也不怕因此引得别人怀疑。 原因也很简单,还是那个道理: 这年头谁还没点业余特长了? 高中生都能在夏威夷学会打枪、拆弹、开直升机了。 她一个在籽油空气里长大的正宗米国人,懂点枪法不很正常? 降谷警官果然没有对此感到怀疑。 而贝尔摩德则趁热打铁,饶有兴致地围绕起枪械这个话题对降谷警官问道: “降谷警官。” “说起来我还真有些好奇,你们这些秘密特工平时都用什么武器呢!” “有没有电影里那些奇奇怪怪的玩意?” 她摆出一副枪械爱好者的样子,不动声色地吸引对方与之讨论。 “当然不像电影那么夸张...” “我们大多数情况下用的也都是些常见的军警制式装备,只不过选择上比较自由,哪种顺手就用哪个。” 这对特工来说只是些无关紧要的信息,所以降谷警官也没保密。 于是贝尔摩德紧接着便好奇问道: “那降谷警官...” “你作为特工,一般都喜欢用哪种手枪啊?” 她表面上是在跟对方进行无关紧要的闲聊。 但实际上,对降谷零的试探已然在看似毫不重要的话题里开始了—— 现在降谷警官对他们毫无防备,而这个问题看着又丝毫不涉密、不敏感,所以他很有可能会下意识地说出自己的心理话。 而他喜欢哪种手枪...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情报。 因为组织成员配枪是有讲究的。 作为一个具有高组织度的准军事化恐怖组织,“酒厂”外围的那些打手都是由组织统一训练,统一配备相同款式的手枪。 而这些喽啰用的,都是酥莲产的TT-33。 因为前几年酥莲才刚刚被分食解体,现在还正处于“休克疗法”下的经济总崩溃状态。 吃不上饭的军工部门为了赚钱连核原料都能搞失踪,枪械这种小玩意,那就更是成吨成吨地往外卖。 大量酥制枪械因此流入国际军火市场,并且以量大管饱、物美价廉的优势,击败了来自世界各国的竞争对手,成了地下黑市的宠儿、犯罪分子的伙伴。 林新一此前碰到的涉枪案件,凶手用的无不是黑市上买来的酥制TT-33手枪。 (这也是柯南原作里出现最多的匪徒专用枪) 就这样,这款枪几乎成了烂大街的“街枪”,成了曰本年轻罪犯的第一款手枪。 而正因为TT-33在曰本犯罪界的广泛流行、大量出现,使用这款酥制手枪进行犯罪,便最难被警方追查到枪支来源。 更别说,买酥莲货还省钱。 所以组织给那些外围喽啰们统一配备了黑市上买来的TT-33。 除非这些打手闲着没事去自费花钱买枪,否则他们就完全没有选择自身武器型号的余地。 但组织的核心成员就不一样了: 那些核心成员待遇好、权限高、自由度大,想用什么用什么,都有组织给安排着。 因此他们在选枪配枪上都各有各的爱好——配枪的型号不同,甚至都成了他们各自的招牌特色。 比如说,琴酒就钟爱伯莱塔M92F。 伏特加爱用勃朗宁M1935。 爱尔兰喜欢SIG-P220。 波本走到哪都带着他那把HK P7M8。 至于贝尔摩德自己,则特别中意勃朗宁M1906、瓦尔特PPK 这类体型袖珍、便于隐藏的小玩意。 现在她已经大约确定了这位降谷警官在组织里的范围: 活动在东京都地区的组织成员,有自由活动权限,格斗能力较强,疑似为有代号的核心成员。 如果能再知道他喜欢什么手枪,说不定就能帮着进一步缩小调查范围。 要是他喜欢的还是什么比较冷门的型号,那效果自然更好。 而这靠看是看不出来的... 因为对方现在在以“降谷警官”的身份活动,他不一定会带着自己在组织里用的手枪。 还是得靠套话,套出对方下意识的回答。 如果和他现在的配枪一致,那就查这个型号。 如果不一致,那种两种型号都查。 最后能查到就是血赚,查不到,试试也没什么不好。 总之,作为一个专业的情报人员,贝尔摩德非常擅长从这些看似毫无意义的琐碎信息里获取情报。 而此时此刻... 降谷警官似乎对她的试探毫无防备。 他想都没想,就要回答上贝尔摩德的问题: “我最喜欢的手枪是...” 贝尔摩德期待地竖起耳朵。 然后... “等等!” 刚刚始终保持沉默的林新一,突然咋咋呼呼地喊了一声: “我想到了!” “......”贝尔摩德笑容一僵: 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一个问题...” 林新一全然忘了自己这次行动的最大目的,其实是试探降谷警官的身份。 他只是捧着手里那把短款M870霰弹枪,若有所思地问道: “这个案子里,凶手的用的也是霰弹枪。” “你们觉得...他们用的会是这种截短霰弹枪,还是那种长管霰弹枪?” “......”贝尔摩德一阵无语: 让你出来破案,你还真就只记得自己是警察了? 怪不得他之前两次和降谷警官合作,结果什么都没试探出来... “唉...”她在心里无奈一叹。 但贝尔摩德还是顺着林新一的思路,回答上了他的问题: “凶手用的是长管霰弹枪吧?” “这种截短的霰弹枪...在曰本应该不太好弄到。” 曰本也是一个严格控枪的国家。 寻常人能从黑市上弄到一些走私过来的酥莲手枪,就算是很有门路了。 想搞到霰弹枪这种威力的大家伙,还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据我们公安的数据...” 降谷警官也附和着说道: “曰本历年发生的霰弹枪枪击案中,几乎就没有是短管霰弹枪作案的。” “因为这种截短霰弹枪普通人的确很难弄到手。” “那些枪击案中最常出现的霰弹枪,还是各种猎枪。” 曰本虽然禁枪很严,但在打猎用枪上却管得相对较松。 所以民间保有的猎枪数量很多,而这些能从正常渠道购买的猎枪,无一不是那种体积庞大的长管霰弹枪。 “对...”降谷警官分析道:“凶手用的,应该就是这种长管猎枪。” “这样一来,他从现场带走弹壳的行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间人士虽然容易弄到猎枪,但这些合法猎枪的枪弹痕迹数据在相关部门那里都是有备案的。 如果凶手用的是合法备案的猎枪,那他要是不把弹壳从现场带走的话... 警方就能直接从弹壳上体现的枪弹痕迹特征,找到这个凶手。 顺着这个思路... 他既然特地带走了弹壳,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记的猎枪。 不然如果他用的枪是黑枪,就算把弹壳留在了现场,警方也没法从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这种猜测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细想了一想,说道: “那我觉得,凶手应该和死者认识。” “他们不仅认识,而且还都熟悉那个案发现场的位置——” “他们有可能,是约在那里见面的。” “这...”降谷警官有些无法理解林新一这跳脱的思维: 大致猜出凶手用的是长管猎枪,怎么就能判断出,他是和死者约在案发现场见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会合,一起进山的呢? “很简单。”林新一笑了笑: “长管猎枪体积太大,如果带在身上,是不管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凶手小心收拾现场、不愿警方发现死者真实身份的表现,已经暴露出他和死者存在社会关系,害怕警方通过死者身份查到自己的警惕心理。 而发现尸体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脚走。 搬运尸体可是一个力气活。 一个正常人是没办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从山下搬到重重深山之中的。 所以案发现场大概率就是陈尸现场。 死者是活着进了山里,才被人在那里用枪打死的。 当然,这个结论还有待后续的现场勘察考证——如果林新一能从陈尸现场发现霰弹的铅丸,那就更加能证明他的观点。 而现在,顺着这种可能性最大的猜测往下推断: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设凶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会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你看到一个和自己因为巨额赃款而产生矛盾的熟人,身上背着一把再明显不过的猎枪,邀请你和他一起钻到深山老林里‘单独’谈话...” “你还敢进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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