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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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于是乎关于“不义之财”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梅晚逸的全线溃败画上了句号。

更重要的是,他舍不得吃香喝辣过惯了的女土匪,因为他而受苦。

妥协的同时,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此次殿试一定要出人头地。

就这样,两人住进了大同学府斜对面的民宅,规模不大,仅一进一出,但南北通透采光好,还自带一个小院,小两口住着刚刚好,不显空荡也不会觉得拥挤。

白日里代乐乐总要睡到日上三竿,不到金色阳光洒满卧室绝不起床。

等她赖够了,打着呵欠晃到厨房,揭开锅盖就能吃上热乎乎的早食。

此时的梅晚逸早在大同学府上了两个时辰的课,来到京城后的他,犹如一块海绵投入湖泊,开始疯狂吸收各种新奇奥妙的知识。

安和县虽也有知名的教习大儒,但哪里比得上大同卧虎藏龙,每隔三日还会有内阁大学士前来授课,梅晚逸是当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境界。

再加上京城乃郑国之首都,是接受整理全国各地信息的枢纽,就连街上卖菜的平头老百姓,谈论的都是在小县城里难以风闻的国家大事。

学府里亦是人才济济,随便拉出一个来,小时候都是名动四方的小神童。

他们对于梅晚逸这个外来乡巴佬,那自然是十分的看不上,直到素来严厉的首辅大人罗阁老,当众夸赞梅晚逸此子有状元之才,他们才感到震惊与危机。

梅晚逸对这一切,倒是浑不在意,经书策论、历史古籍,那是他最擅长的领域,他对自己这方面的才学有十足信心与底气,自然能做到宠辱不惊。

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是更加蛮不讲理的土匪,唯一让他兵荒马乱、惊惶失措的,大概也只有黑风寨那一段离奇诡谲的经历了吧。

这天他研习罗阁老的一篇时论过于沉迷,等走出学堂时,外面已是暮色四合,正准备加快脚步赶回家,就见学府那丛挺拔的修竹旁边,有个女子正百无聊赖以掉落的竹叶为暗器,“咻咻咻”玩着。

将晚的天色灰蒙蒙的,她乌发如云、红衣胜火,站没站相,大喇喇叉着腿,好不惹眼,不是他那自由惯了的土匪娘子又是谁,在眼神瞄到梅晚逸的身影后,整个眼睛都明亮了,抱着书本的学子们路过时纷纷侧目。

梅晚逸快步走过去,小声解释道:

“抱歉,今日读书入了神,忘记回家的时间。”

代乐乐全然不顾身后的书生们嘀嘀咕咕,一把搂住男人的胳膊,说道:

“没事啊,快回去给我做饭,都快饿死老娘了。”

是的,如今的她,头发要他编,晚饭要他做,她除了耍耍刀剑,洗下衣服还要被梅晚逸嫌弃不够干净。

她也不想做米虫,奈何为人设所限,她明知道烧菜的步骤,但做出来菜品相糟糕不说,吃起来不是咸得发齁,就是甜得发腻,吃了两天自己做的菜,梅晚逸没说什么,她自己是宁愿饿死也不肯再吃了。

小夫妻双双把家还,钻入厨房,代乐乐烧火,梅晚逸做饭,菜是她下午去市场买的,一把青菜、一刀排骨,再加一条八两重的小黄鱼。

半个时辰后,两个人就吃上了香喷喷的饭菜。

柴火的烟熏气交织着呛人的油烟味,却是最温馨最平实的小幸福。

第二天,梅晚逸就像变了个人,他神情变得严肃而正经,因为他要开始教代乐乐写字。

以后成了当家主母,不会记账怕是要受下人蒙蔽,因此平日里耳根子最软的梅晚逸在此事上,态度十分强硬。

他发现代乐乐只要一读书写字,整个人就坐立不安,手眼极其不协调,勉力写出来的字每一笔也是四散天涯,对此,他终于想出一个绝佳的对策,那就是—蒙眼写字。

代乐乐双眼被一块黑布条蒙住,站在书桌前被迫悬腕垂笔,在那由梅晚逸特制的、下凹的“田”字格纸上,一笔一划,默写汉字。

梅学究在这方面很是严厉,挺直着身板站在她身后,声音四平八稳不带一丝旖旎:

“太散了!注意间架结构,用心去感受。”

如今笔画简单的字已都学会,从今晚起,他教得是《诗经》中的诗句,握着毛笔手腕本来就累,明明每一个字都会写,但下笔就是不听使唤的感觉特别糟心,磕磕绊绊写完“蒹葭苍苍”四个字,代乐乐说什么也不肯再写。

“除非你握着我的手带着我写。”

梅晚逸无法,身体从后面贴上她的,左手带着她的左手去触摸田字格的范围,右手握住她的右手,一边运笔一边念:

“……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耳边他声音清朗如风过竹林,带着一种爽利温纯的气息,他的身躯源源不断散发着热气,哪怕没有任何功夫傍身,但运笔时候他的手指虬结有力,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强大的自信气息。

代乐乐哪里还写得下去,挣动双手扯下眼布,转身扎进男人怀里,说道:

“相公,你有私心。”

虽不是举案齐眉的意境,这种教学式的互动对于梅晚逸而言,是对一整天紧张苦读最好的放松方式。

此刻温香软玉在怀,那从来不讲规矩的手指正戳着他敏感的后腰,梅晚逸有些心猿意马,顺嘴问道:

“何出此言?”

“宛在水中央……可不就是暗喻你在乎我吗,诗经中这么多篇章,你偏教我这一首‘蒹葭’,难道不是有私心,你是不是早就对本寨主无法自拔啊?”

代乐乐这时终于想起来要问的正事。

“相公,你们学府有没有一个叫罗毅的学子?”

梅晚逸闻言在浆糊似的脑子里搜刮了一圈,慢吞吞地回答道:

“没有印象……学习时间紧张宝贵,我没怎么和那些世家子弟来往。”

翻了个身奇道:

“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名字?”

代乐乐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说道:

“哦,我今天去学府等你,有听到路过的书生们议论,说这名叫罗毅的书生姿容绝世,文采无双……”

最后几个字低到几乎听不见,整个人已经陷入香甜的睡眠,留下梅晚逸一个人,越睡越清醒,心里跟有小猫爪子在挠似的。

她不过是去了学府一次,就惦记上了更好看更有才的书生,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代乐乐之所以要到学府去等梅晚逸,也有点侦查敌情的意思,因为在原剧情里,男女主就是另一个时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原女主罗美怡乃当朝首辅大学士之嫡女,七岁能作诗,十岁能行文,十五岁时就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才名冠绝整个京城。

罗美怡国色天香自不必说,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十六岁时来结亲的媒婆就踏破了罗阁老家的门槛,但她比较有自己的想法,认为未来的夫婿关系到自己后半生的幸福,一定要自己相看才靠谱。

因此一直拖到了桃李年华仍待字闺中,京城里关于她的话题及流言都悄然沉寂。

首辅大人及夫人全然不着急,膝下嫡子早就成亲生子,就算女儿一辈子不嫁,他们也养得起。

这一年又逢三载才举办一次的科举,罗美怡突发奇念,想要做郑国开国以来第一位女状元,遂化名为罗毅,对外声称是罗阁老的远房亲戚,在大同学府与全国各地的儒生一起同吃同住,寒窗苦读。

在这里,才识过人、心高气傲的她遇到了出身贫寒的男主梅晚逸,一个同她之前见过的所有勋贵世家都不同的梅晚逸,不卑不亢、不骄不躁,无论是被同学挖苦嘲讽,还是被先生当中褒奖,他始终宠辱不惊。

她想,这就是书中所勾画的,君子之风。

志趣相投的两人一起吟诗作对,一起举杯邀明月,一起辩证论题,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原女主还将男主举荐给她爹,旁听首辅大人的幕僚讨论实时政务,开拓眼界。

到后来男主考取状元时,原女主恢复女儿身,两个人自然而然结了亲,如花美眷、琴瑟相合,艳煞众人。

惊才绝艳的状元郎被视为罗阁老的继承人,不过五年的历练,祝晚逸就成功进入内阁,成为郑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学士。

又十年,被提为次辅。

也是那一年,东北有名的匪首王异纠集五万灾民、难民,揭竿起义,公然反抗朝廷。

皇帝一怒之下,命威震大将军为主帅,次辅梅晚逸为监军,下达了地毯式的剿匪令,在国家绝对的武力之下,大大小小的匪寨贼窝纷纷被连根拔起,剿匪军所到之处夷为平地,凡活捉的山贼就地处死。

可怜的原身相比穷凶极恶的土匪,劫富济贫不害人性命的行径更可称作为义盗,然而还是死于男主麾下官兵的乱刀之下。

因为时间太过久远,那时候的男主,根本不记得萍水相逢的原身对自己,曾有相蹭盘缠之恩。

正是知道书生的为人,代乐乐在穿过来之后,不管是强买还是强卖,先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

她机敏聪慧,自书生肯拿出母亲遗留的所有银钱,来为她买一瓶金疮药,她就知道书生动了情,这次去学府探查,也不过是顺带之举。

此时的代乐乐哪里知道,她无心插柳的一句话,反而让形同陌路的梅晚逸与罗美怡开始又了交集。

在郑国,罗阁老那是权倾朝野的人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官品已高到不能再高的地步,门下弟子更是遍布大小官级。

罗毅虽名义上仅是罗阁老的远方亲戚,但人人待她都不敢轻慢,无论是倾慕其才华,还是有意攀谈结交,面对罗毅时,个个都礼让三分、言语间恭敬有加。

唯独有一人,对她的示好、回护视若无睹,她甚至怀疑梅晚逸,是不是连她的化名也没有记住。

在以王守君为首的公子哥讥讽梅晚逸出身贫寒、衣着寒酸的时候,是她站出来反唇相诘:君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在受到老爹嘉奖后,王守君等人扬言等着看他沾沾自喜的嘴脸,是她站出来以孔孟之言回护: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罗美怡以为自己真心相交,总会得到他的青眼。

却在某一日的傍晚,得知他已娶妻的消息。

她消沉了两日,很快便打起精神来,那女子虽然长相明艳不可方物,但行为举止之间粗鲁不堪,半点也配不上她风度翩翩的逸郎。

试问郑国的待嫁女儿,哪个有她才貌双绝,哪个有她家世显赫,哪个能成为夫家以后平步青云的踏板?

同样出身微寒的晁尹青便是跟在王守君身后的一条狗,巴上礼部侍郎家的大公子,今后就算名落孙山,也能谋个一官半职当当。

晁尹青的母亲对他寄予厚望,在学府对面租住了宅院,一心要督促他读出个名堂,将来好光宗耀祖。

好巧不巧,晁尹青就住在了祝晚逸的斜对面。

见王守君挖空心思想要煞一煞梅晚逸的威风,于是将他在家时偶然窥视到的情形添油加醋,大肆传扬—

“他讨的哪里是婆娘啊,完全是个大爷,别说晨昏定省立规矩了,自己连头发都不会绾,还是我们晚逸兄心灵手巧,这绾发的手艺,都快赶上王公子家的大丫鬟啦!衣服那是不会洗的,连饭也不会做,你们猜那日他娘子为何要来学府寻他?是饿得不行了,来寻晚逸兄家去给她做饭呢!不是我说啊,晚逸兄要是肯把浪费在娘子身上的时间,全部用来苦读,说不定这功名三年前就考上咯!”

其他公子哥们闻言哈哈大笑,罗美怡听得却是红了脸颊,他们的相处方式虽有些离经叛道,但不得不说,逸郎真是全天下最温柔最细心的男子。

她正在脑海里搜刮着词句,想要帮他将这群人驳得哑口无言,就听那宠辱不惊的梅晚逸,第一次开口为自己正名。

那一番话,罗美怡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的声音朗朗清正,他说:

“各位请慎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哉。我愿意在娘子身上浪费时间,是因为她对我来说弥足珍贵。为她我甘愿浪费一生。”

在那一刻,罗美怡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爱上了他。

郑国第一个女状元什么的,全都抛在脑后,她只有一个念头,想成为那个,他甘愿浪费一生时间的女人。

就在罗美怡痴痴凝望着朝思暮想的身影,苦于无法同他有所交集的时候,梅晚逸突然抬起头,与她四目相对。

他的目光里,是考究的打量、是新奇的试探,不再是以往那般的,对她视若无睹。

梅晚逸瞄了一眼,又一眼,发现那位名叫罗毅的学子,就是时常会在王守君等公子哥挤兑自己时,出言相帮的人。

他看向自己的目光,很专注,很狂热。

梅晚逸心下一凛,细细想来,罗毅会对他如此关注,似乎是娘子来学府露过面之后……

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娘子临睡前的那番话—“据说这名叫罗毅的书生姿容绝世,文采无双……”,姿容绝世嘛,唇红齿白的,不太有男子气概,而且身高尚不及娘子,身材也不是很协调,明明四肢纤细,胸肌却十分发达,至于文采无双么,梅晚逸这方面还是有十足的信心。

不过还是不可以掉以轻心,谁知道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土匪,会不会改变口味呢。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为了刺探敌情,之后对于罗毅的有意接近,梅晚逸算是放任。

这天代乐乐买完菜,拎着几根胡萝卜在大街上瞎逛,路过一家卖桂花糖蒸栗粉糕的店铺,门口排了二三十人的长队。

她忽然想起,相公其实很爱吃甜食,不过为了将就她的口味,他们家饭桌上常年都是红油一片的。

“早上他好像没带什么吃食,又常常忘记去食堂用饭,不如买了糕点去送给他,他一定会很高兴。”

代乐乐说干就干,缀在人群后面,整整排了一个时辰,才买到一屉香喷喷的桂花糖蒸栗粉糕。

记着店家那句“趁热吃又软又糯又甜口感才最佳”的叮嘱,代乐乐没有回家,直奔大同学府而去,她时间算得刚刚好,等她赶到学府时恰好是午休时间。

然而等她一手拎着胡萝卜、一手拎着栗粉糕匆匆赶到时,透过竹帘卷起的窗口,她看到空荡荡的教馆中,梅晚逸同着男装的罗美怡隔着书桌对坐……

从她这个角度看去,正好将罗美怡眉目含情的脸尽收眼底,一双桃花眼盛着两汪满溢而出的深情,眨也不眨地柔柔望着梅晚逸。

一双纤纤玉手,将她面前红色的糕点朝梅晚逸跟前推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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