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1章:亚拉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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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英国正规军与珉兵均不曾见过如此声势浩大的进攻阵势,完全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远征军的蒸汽坦克队形凹凸有致,分成前后两排,以犬牙交错的方式向前推进。 每辆坦克后面都跟着大约十几、二十名的步兵,坦克则在不停地用火炮和机枪开火。 第三代蒸汽坦克的成组成员达到五名,包括驾驶员一名,装填手一名,车长兼炮手一名。 如有必要,另外两人则负责使用车载机枪,机枪使用四十发中型弹板。 副射手在不忙的时候,还可以用步枪或手枪进行射击。 本来昊菁皇帝还打算给每辆坦克上面再增加两挺机枪,尤其是考虑过车体前方开口的设计。 但考虑到防弹的缘故,这才取消了,变成只有车顶装有机枪。 不过机枪是可以升降的,成员能够利用潜望镜,在车内完成扣动扳机的工作。 机枪装有防弹板与瞄准镜,可以在有效保护射手的同时,提高射击的精度。 光是车载机枪就高达六百挺,给英军带来的火力上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凡是曝露在空旷开阔地上的士兵,都可能遭到明军机枪的猛烈扫射。 一排排子弹打过来,能把地表钻出一连串的窟窿,真就跟犁地差不多。 有的英军士兵见到子弹呼啸而至想跑,可是身体慢了半拍,腿部或腰部便不幸中弹。 短短十分钟之内,便有五六千人被机枪打过来的弹雨给撂倒在地,哀嚎不已。 英军的简易战车倒也不是没有发挥其战斗力,可是小型加农炮所发射的炮弹已经无法打穿明军坦克的正面装甲。 在研发的时候,大明科学院的项目组便进行了针对性的升级,使新一代蒸汽坦克能够在近战时抵挡对方战车火炮的攻击。 一般来说,十磅以下的火炮已经无法摧毁第三代蒸汽坦克了,尤其是速射型的大小佛郎机。 第三代蒸汽坦克主要防范的就是这种射速快的火炮,其他大口径火炮倒是不用在意,因为射度很慢。 一炮不中的话,等装填完毕,还要重新瞄准目标,这至少需要五分钟以上的时间。 蛮夷的战车安装大口径火炮是不切实际的,那就会大幅度的降低其机动性。 小口径火炮便无法摧毁明军的蒸汽坦克,等于说,这种陆战利器已经进入全盛时代了。 进入十七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骑兵的时代已经正式被横空出世的坦克扫进了垃圾桶里。 尤其是在平原地带,有了坦克保护的步兵,完全可以击败数量两三倍于己方的骑兵部队。 丘吉尔没有让蒙克携带大量的骑兵的原因便是如此,前者也看到了问题所在。 即便是奔袭对方临时修筑的水坝,骑兵也会遭遇对方阻击。 在不具备攻坚能力的提前下,骑兵只能利用自身的机动性进行运动战。 而在眼下,蒙克的步兵与战车的协同冲锋,在短时间内,就被明军的对攻战术给打垮了。 根据蒙克用望远镜观察估计,投入战场的二百辆战车,已经有四分之三被摧毁了。 余下部分的情况也就更加不妙了,对方战车的火炮射度实在是太过恐怖了。 炮击的精度与车体的抗打击能力也比己方要高出很多,完全是两个档次的武器。 更加悲剧的是,蒙克用望远镜向对面看去,很难看到着火冒烟的战车。 尽管在己方战车被摧毁后,战车后的步兵会跑到临近还能正常行驶的战车后面,继续进攻。 可是随着战车数量越来越少,跟在后面的步兵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已经变得岌岌可危了。 从一英里到半英里,再到三四百英尺,一两百英尺。 双方的距离在不断缩短,最终在交错之前,英军的战车已经所剩无几了。 跟着战车推进的英军步兵,瞬间便被明军的步坦协同战术给冲垮了。 燧发枪完全不是弹匣式步枪的对手,加上机枪的肆虐,明军在火力上的碾压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推到近前的三万多英军,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被打死打伤超过两万,腿脚灵活能跑的都选择在第一时间跑路。 就一个回合! 没有所谓的白刃战! 三万五千左右的英军已经被一万五千远征军的钢铁洪流给淹没了! 让很多远征军士兵遗憾的是,他们连投掷手榴弹的机会都没有。 在二十多步开外,丧失斗志的英国蛮夷就已经掉头开溜了。 但此时跑路就显得太晚了,远征军步兵不会放过如此好的一个打活靶子的机会。 步兵若是够不着了,坦克便会开火,然后是飞机低空追杀。 大约两千英军残兵跑到了附近的一处森林里,以水火战术见长的黄廷立刻命令部队包围这处林子,然后在外圈放火。 负责在顺风方向进森林里清剿英军的远征军士兵好不容易逮到了投掷手留的机会,只要发现可以迹象,不管里面是人是兽,一律手榴弹伺候。 以至于在战后打扫战场的时候,居然发现打死或炸死了两头野猪、五只鹿、十三只兔子…… 打仗之余还能打牙祭,这是大家没想到的事情。 林子里的英军完全受不了这种战术,他们也不善于打游击。 东躲西藏未果,还不断损失人手,在死伤过半之后,余下的七百余人被迫选择投降。 在天黑之前,被后世命名为“肯特平原之战”的这场战役随着日落宣告结束。 翌日彻底打扫战场,主战场连同周边地区,总计找出了一万两千一百多具尸体。 另有约四千人在当天伤死,还有重伤不治之人在几天内相继断气。 合计消灭英军约一万九千人,俘虏约两万人。 歼敌三万九千人,余下应该是已经逃出升天了。 这算是登陆英属北美地区以来,远征军所取得的最大战果了,不可谓不辉煌。 黄廷对此并未得意,因为这都快一年了,新伦敦居然还没拿下来。 要不是自己给河流改道了,来了个“水淹夷都”,围城时间说不定会更长。 从郑绍那边传来的消息,新伦敦城内的守军与百姓已经开始向查特胡奇河西岸撤退了。 蒙克所部五万人被重创的消息传到了詹姆斯二世的耳朵里之后,群臣便都觉得都城已经守不住了。 外有强敌,内有水灾,守军兵力经此一役还少了一半。 黄皮猴子用河水围城的话,即使各地的勤王之师到来,也无济于事。 这还怎么守下去? 几乎面临绝境,连丘吉尔也是一筹莫展。 商量了好几次,最终詹姆斯二世只能痛定思痛,决定放弃都城,全员撤往查特胡奇河以西地区。 至少还能最后利用一下舰队,为撤退行动提供火力掩护。 向西撤退就要经过亚拉巴马河,至于如何让这么多人过河,大家还想不出好办法。 最糟糕的情况,无非是一起砍树,做成木筏子过去。 十月三日,见到人去城空之后,黄廷便下令炸毁堤坝,让河水恢复原来的流向,然后将新挖的河道给堵死,这样新伦敦城内的水会慢慢退去。 两周之后,等河水已经被太阳晒得差不多了,地表的淤泥也干涸了,不会陷进去人了,远征军这才小心翼翼地入城。 在不能确定城内的具体情况之前,必须小心才行,没人想被英国蛮夷偷袭,这就太不划算了。 故而黄廷让三万五千倭军进去看看,顺便打打牙祭,毕竟人家已经期待许久了。 这也是事先征得了郑成功的同意,詹姆斯二世应该将值钱的财物都带走了。 不值钱的东西,郑成功是不看上眼的。 在坐拥南地的一堆矿山之后,财大气粗的郑成功对一般的战利品并不感兴趣。 非要得到一个的话,那就肯定是奴隶了! 有了一个奴隶矿工每年能为自己创造至少三十银币的财富,一百万矿工便是三千万银币。 这还是往少了说,通常都是四五千万,而且每年的收入都非常稳定,不会跟种地一样靠天吃饭。 郑氏现在每年的纯收入已经突破一亿银币,完全能够支撑在开发西地的同时,执行登陆北美,消灭英国的重任。 对郑氏上下来说,赚钱与征战并不矛盾,而且越打越富,因为战利品就是英属北美的几百万矿工! 白皮蛮夷可是比黑人容易管理,采矿效率也更高,故而郑氏上下都对征伐英属北美的任务非常热衷和上心。 只不过留在新伦敦城内的人,要么是老的,要么是瘸的,要么是病的,要么是快要咽气得,青壮都跟着詹姆斯二世跑路了。 俘虏几乎一钱不值,等于远征军占领了一座快要成为鬼城的地方。 至于那些留下来照顾上年纪的父母的子女,郑成功念在其有孝心,也没打算将其抓走。 与其让老人们自生自灭,最后还要派兵清理尸体,莫不如留着这些子女,倒是给远征军省事了。 而在此前,黄廷与郑家骐率本部人马,在亚拉巴马河畔,撵上了西窜的蛮夷主力。 王室、大臣家眷以及两万正规军已经先行过河,珉兵则带着自己的亲属落在后面。 当明军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时,河畔顿时乱作一。 原本还要等船只过来才肯渡河的商人与贵妇们,都争先恐后地往河里跳。 生怕被黄皮猴子抓去挖矿,这下场可是世人皆知的事情。 没人愿意在暗无天日的矿场苦干一辈子,最终被活活累死。 有人说干得好的话,二十年就能被释放,甚至会被提拔为监工。 但还是没有一个英国人愿意被黄皮猴子抓住,那就等于直接堕入地狱了。 被河水淹死的多达上千人,还有约两万人因为不会游泳,而沦为了远征军的俘虏。 其他人则在最后时刻勉强渡河,像是劫后余生一样,高兴地庆祝自己逃离虎口。 他们并未开心太久,远征军抵达河畔,工兵部队便开始用蒸汽架桥车来架设浮桥了。 在两个小时之内,三座可以通行蒸汽坦克的浮桥便成功建成了。 黄廷估计追随詹姆斯二世跑路到亚拉巴马河西岸的军珉规模超过了五万。 换作一两千人的话,逃了就逃了。 可一次放走这么多人,是肯定无法对尊师交代的。 黄廷便与郑家骐一道,在后面穷追不舍。 穷寇莫追在是役是行不通的,必须追到死为止! 从地图上来看,假若詹姆斯二世一路向西,那么一定会被密西西比河给拦住去路的。 这条河可就没有亚拉巴马河好过了,届时还会放弃不少人。 只要己方可以一直追杀,不跟丢就会有不错的回报! 黄廷对敌人的判断是,詹姆斯二世最终会渡过密西西比河继续向西,进入西班牙的得克萨斯,企图与西班牙军队汇合。 届时王师会受制于补给线过长,恐怕难以为继追击任务了。 黄廷的猜测可谓相当精准,在群臣的建议下,詹姆斯二世就是这么打算的。 目前的情况对自己非常不利,蒙克已经将肯特平原之战的情况向其做了报告。 黄皮猴子的火力大大超过了英军的水准,己方几乎已经丧失掉了野战能力。 首先必须放弃新伦敦城,其次要向西撤退。 如果对方不追击的话,那就去伯明翰城固守待援。 反之,就只能强渡密西西比河,去往西属得克萨斯,与那里的西班牙守军汇合。 在黄皮猴子拥有绝对的空中优势的前提下,在平原上打游击就是自寻死路。 丘吉尔也建议拉大对方的补给线,希望敌人能被补给拖垮,最终放弃追击。 他倒是不太赞成主力渡过密西西比河,那样一来,损失就太大了。 在严重缺乏渡河船只的情况下,只能抛弃掉大部分忠于国王的珉众了。 假如能在密西西比河盘打一个漂亮的反击战,或许可以扭转颓势。 从新伦敦到密西西比河的直线距离超过五百英里,丘吉尔认为应该可以起到拖垮敌人补给的目的了。 詹姆斯二世并不愿意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土地,还是决定先去往伯明翰,看看情况如何,再做打算。 然而英军抵达伯明翰的第三天,明军就浩浩荡荡地出现在城外了。 双方都算是老熟人了,客气话就不说了,黄廷命令直接炮击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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