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忌休务



www.duxs8.net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容斋随笔国忌休务
(读小说吧 www.duxs8.net)《刑统》载唐大和七年敕:“准令,国忌日唯禁饮酒举乐,至于科罚人吏,都无明文。但缘其日不合釐务,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其小小笞责,在礼律固无所妨,起今以后,纵有此类,台府更不要举奏。”《旧唐书》载此事,因御史台奏均王傅王堪男国忌日于私第科决作人,故降此诏。盖唐世国忌休务,正与私忌义等,故虽刑狱亦不决断,谓之不合釐务者此也。今在京百官,唯双忌作假,以其拜跪多,又昼漏已数刻,若单忌独三省归休耳,百司坐曹决狱与常日亡异,视古谊为不同。元微之诗云:“缚遣推囚名御史,狼藉囚徒满田地,明日不推缘国忌。”又可证也。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容斋随笔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容斋随笔》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容斋随笔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容斋随笔》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