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吏律



www.duxs8.net推荐各位书友阅读:睡虎地秦墓竹简置吏律
(读小说吧 www.duxs8.net)縣、都官、十二郡免除吏及佐、官屬,以十二月朔日免除,盡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夬(缺)者,為補之,毋須時。

除吏、尉,已除之,乃令視事及遣之;所不當除而敢先見事,及相聽以遺之,以律論之。嗇夫之送見它官者,不得除其故官佐、吏以之新官。

官嗇夫節(即)不存,令君子毋(無)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睡虎地秦墓竹简》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睡虎地秦墓竹简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睡虎地秦墓竹简》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