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吧 www.duxs8.net)陈安也起得早,准备到山上去转转。
换上黄胶鞋,找来布带从鞋帮开始,沿脚踝开始缠绕,在脚踝附近绑得紧实,往上渐渐降低捆绑的力度,直到捆绑到膝关节打弯处。
这是从李豆花那里学来的打绑腿的法子,他当过兵,有经验。
人们在长途走路的时候,血液会下沉到腿部,加上肌肉组织的甩动,很容易造成肌肉酸软,发生肿胀,甚至是静脉曲张这样的特殊情况。
打绑腿,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当人们首次打上绑腿的时候,会觉得有较强的束缚感,会感觉小腿发胀,不过这种情况几天内就会消失,在接下来的山里穿行中会变得比较轻便,腿部运动更加持久。
不仅如此,在实际使用中,在天热的时候,有助于防止毒虫、蛇等咬伤腿部。
更是在行进中,绑缚的裤腿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让人保持灵活,避免裤腿摩擦发出声响和挂碍,尤其是泥泞的天气。
在没带绳索不方便的时候,当打到猎物,可以用布带进行捆绑,受伤时,布带可以临时用于包扎伤口、止血,也能用来和木棍等一起临时制作担架;攀岩时也能当作绳索使用。
对于撵山人来说,挺实用的东西,至少在这年头是这样。
只是平时的时候,陈安少用,也只是在冬季会用上,防止积雪进入鞋子,也能保护关节不被磕到、扭到。
在布带头上有分叉,方便打结捆扎绑带,陈安麻利地绑好绑腿,检查了双管猎枪,腰间绑好子弹带,往布包里塞了几个用冬天不冻的熊油做出来的馍,正准备动身的时候,却听院子里的几条猎狗吠叫起来。
他走出来看了一眼,对面的竹林里,苏同远急匆匆地赶来。
天气那么冷,他不想吵醒家里还熟睡的冯丽荣和双亲,赶忙止住几条猎狗的叫唤,快步打开院门迎了出去。
“远哥……”
在小桥边,陈安和苏同远碰面,陈安先叫了一声,打招呼,他挺奇怪苏同远怎么那么早找过来。
苏同远打量着陈安:“你这是准备进山?”
陈安点点头:“到山里随便转转……你是有啥子事蛮?”
苏同远神色有些惊恐,将昨天晚上野狼到他家屋子周围嚎了半夜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接着说道:“我来是想请你去把那只狼打了,不然,弄得心里发慌,我总觉得有啥子不好的事情会发生,那只野狼都进村了!”
“你昨天不是才打了只狼回来的嘛,自己去打撒!”陈安笑道。
“你就不要笑我了,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实话跟你说,我哪有那本事打狼嘛,昨天那只狼是我在山里面白捡的,看样子应该是被羚牛群给弄死的……不要往外面说哈!”
弄了只狼回来,苏同远难得地炫耀,在陈安面前,却显得很老实。
“伱这运气是真的好,上山都能捡到狼……你不是说甄叔他们有几个已经一大早就找出去了嘛,甄叔也是好猎手,打只狼应该没有问题。”
陈安是真羡慕苏同远的运气,既然甄应全他们几个已经追出去了,他也不想去掺和。
苏同远则是摇了摇头:“我估计他们都见不到那只狼,带着的猎狗不行,我还是相信你去的话更稳妥。”
陈安笑笑:“等他们回来再说,如果打不到,我明天再去也不迟,再说了,我去掺和那么一脚,也不合适!”
见陈安这么说了,苏同远也只能点点头:“希望他们今天能把它打了,不然我都怀疑,晚上还会再来……狗娃子,你说这狼是不是真的会记仇?”
不管见没见过狼,对于山里人来说,狼都是自小深深刻进脑海里的野物,大人没少用它吓唬人。
对于狼会不会记仇,陈安还真没法断定,但是从李豆花那里,他听说过一件事情,或者说是故事,他不知道是真是假,至今记忆犹新。
说是早年间山里有一個人,年轻的时候打了狼崽回来吃过,后来在山里出了意外死了,人都埋了,天天晚上被狼扒坟,把坟边围起来也不管用,民兵打枪都赶不走,依旧会有来的。
每天晚上狼扒坟,第二天早上人埋坟,然后还有人拿着枪蹲守。
前前后后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后来硬生生没人管了,直等到尸体被扒出来,吃的只剩下骨头后,再捡回来埋起来,那些狼才没有再来。
陈安不知道狼会不会真有那么大的仇性,但从苏同远家昨晚遇到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真的很大。
他还知道,狼比狗要聪敏得多,甚至会在村子周边观察人的举动,而且总会有些匪夷所思的举动。
也正是因此,经常会有人说狼是不是成精了,这也是山里人在遇到狼的时候不愿意轻易动手的原因之一,有的时候确实挺难用常理来看待。
就像山里人为什么很少有人吃狗肉一样。
除了觉得狗能看家护院,是撵山人的伙伴外,还有一个原因,你要是没吃过狗肉,一般遇到的狗都不咬你,而一旦吃过狗肉,狗在见到你的时候,会狂吠不止,哪怕碰过几十次面,你以为很熟悉了,却依旧如此。
苏同远就是最好的例子,每次到陈安这里,几条猎狗就从来没有对他客气过。
宏山就不一样,来过陈安家里几次,也只是在听到响动的时候会叫几声,可只要认出是宏山,自己就止住了,不会去追着狂吠,摆出随时会咬人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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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尚且如此,招惹到的狼,只会更危险。
陈安摇摇头:“会不会记仇我不晓得,但是擦亮眼睛,别被这只狼钻了空子倒是真的。”
“也只能这样了!”
眼下,苏同远也只能如此了。
陈安还是跟着他去了一趟大村子,专门到他房子周围看了下那些密密麻麻的狼爪印,心里感触不少。
被狼这样盯住,绝对不是良好的体验。
他觉得自己以后再见到狼,要么不招惹,要么就要更狠些,斩草除根才最稳妥。
陈安顺着野狼来的脚印,出了村子,见野狼是往北边山林离开的,也看到了甄应全他们几人留下的脚印,他看了看北边的山林,转而领着猎狗,朝着西边的山里深入。
走了两个多小时,陈安连过数条沟壑,翻了几座山岭,到了少有人活动的山里,这才放慢脚步。
仔细地在雪地上找寻着野物的痕迹。
他更多的时候是在那些大树周围或是有悬崖峭壁的地方找寻,希望在土洞、树洞或是石崖洞穴中找到在洞里冬眠的黑娃子。
一路上走得相当小心谨慎。
和北方的黑娃子不一样,大概是秦岭阻挡了北方的寒冷,让山里稍微暖和一些,到了冬天,不是所有的黑娃子都会选择找个洞穴蹲仓冬眠,而是仍然有不少,喜欢在山里游荡。
甚至在比较暖和且食物充足的地方,黑娃子都不冬眠的。
下了雪,固然更容易看到野物留下的踪迹,但也意味着野物进入了饥寒交迫的时节。
换句话说,这个时节的野物,尤其是中大型猛兽,攻击性会更强。
陈安走得小心谨慎,倒也在山林里,看到了麂子在雪地留下的脚印和被野猪翻拱弄得黑乎乎的一片片雪地。
又转了大半个小时,陈安始终没有别的发现。
眼看时间不早了,他寻思着,打点黄毛野猪也不错,自己拿回去腊上一部分,来年做肉,剩下的用来喂狗也不错,尤其是还小的旺旺和娇娇,也需要多补充些肉食,才能长得更好些。
在雪地上坐下,吃了三块馍,陈安折返回来,顺着野猪留下的那些痕迹找寻出去。
这一跟又是一个多小时,翻过大片山岭,没有追上野猪,但招财它们却是呜呜凶叫起来。
有了发现,陈安也就变得越发谨慎,暂时放弃追踪野猪群,转而朝着招财它们凶叫的大山半坡上摸了上去。
渐渐地,林子中有声响传来,陈安细细一听,发现是一种短暂,但是却显得有些高亢的连续吠叫声,感觉很像某种鸟类,但又有着不小的区别。
时不时地,还间杂着一些让人不寒而栗的恐怖叫声,显得很是吵闹。
陈安能确定是某种野物,但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他警惕地又靠近了一些,透过林木间的缝隙看过去,发现是一些挺陌生的动物。
从外貌上看,这种动物最显眼的是一身红毛,类似于狗一样的脑袋上,长了一对大大的圆耳朵,它们的体型介于狼和狐狸之间,在林间有七八只之多,正在林间撕扯争抢着某种猎物。
跟着李豆花一年的时间里,陈安还从未见过这种动物。
但他好好想了想,却还是从记忆中,认出了这种野物的名字——豺!
这是一种在凶残程度上,丝毫不逊色于狼的动物。
更大、更团结的豺群,能够让豺捕猎更大型的猎物。
在有些地区,捕猎大型猎物的豺,占据了和老虎一般的地位。以豺那小小的体型,能做到如此彪悍,靠的就是群体的团结之力。
也正是因此,豺狼虎豹中,它被排在了首位,是非常难缠的中小型猛兽。
陈安没见过,但却听李豆花说过。
豺捕猎大型动物的时候很有策略,有的个体会抓咬猎物的口鼻或者体侧,干扰猎物的奔跑,有的个体会在背后咬猎物的屁股,掏猎物的肠子。
因为有这样的习性,山里人管豺叫“扒沟子”。
这玩意,听老人说,以前在村子周边都经常能看到,但是这些年,却像是突然消失了一样,而且,关于它的传说,还不少,有的听上去挺邪乎。
陈安没想到,这次进山居然见到了,而且一次性有八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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