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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降头是「蛊」的另外一种称谓。
过去,鄙人上师学道法之时,祖师爷告诉他关於蛊的一些事情:
「苗疆一带族人,相信巫毒教,家家户户养蛊,这蛊是很诡异的,你养蛊养得好,家庭生计会很好,种田的,五谷会丰收,做生意的,生意会兴旺,寿命会延长,身体会健康,婚姻会圆满,总之,一切会如意吉祥。
举一个例子来说,蛊这种东西,类似巫术的『养小鬼』,养小鬼是将初生而死的婴儿之魂魄收来,收为己用,供养小鬼之灵魂,之后,希望小鬼言听计从,利用小鬼去做生意,去交朋友,去赚钱,去影响他人,使养小鬼的人获得『名利』。
而『蛊』不是人的灵魂,而是「毒虫』的灵魂,苗人将毒蛇、毒蜈蚣、毒蜘蛛、毒蝎子等等养在一处,它们彼此互相咬噬,一只又一只毒发而死。
其中有一只不死的,那就是最毒的了。
如果毒蛇不死,那就是『蛇蛊』。
如果毒蜈蚣不死,那就是『蜈蚣蛊』。
……。
养『蛊』有好的、善的。
养『蛊』也有不好的、恶的。
恶的『蛊』如果放给敌人,敌人就会中了蛊降而死,这是使用「巫蛊』去杀害敌人的方法。
有些中了『巫蛊』的人死后,全身呈现黑色,如中毒一般,如果解剖他的身体,肚子一打开,满肚子都是虫,非常可怕。
养『蛊』的苗人,要懂得侍候「蛊』的方法,侍候的好,会大发利市。侍候的不好,「蛊』一样会反噬,「蛊』一反噬,也是很厉害的。
有人说『蛊』是毒物。
有人说『蛊』是细菌。
有人说『蛊』是动物灵。
我们的目光不得不聚焦于巫术上。可以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乃至一切的艺术都与巫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张道一先生《造型艺术的原始思维——论艺术创造思维的三种形式》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我国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艺术不多,大都是利用蚌壳、兽牙、砾石等穿空制成的配饰。据裴文中先生介绍,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里,曾发现一万八千多年前山顶洞人磨制的一段鹿角棒,表面光滑,上面似有雕刻的花纹,因为受到侵蚀,可惜看不出是什么花纹。1987年在河北兴隆县出土的一段鹿角,上面刻着水波纹、叶纹和8形纹。据测定,这段鹿角距今已有一万三千年;考古学家推测说,鹿角完整时可能是主持祭祀的巫师所用的法器,也有可能是代表部族首领权力的象征物。”[21]不管是“法器”还是“权力的象征物”,其中都凝聚着非凡而复杂的神秘意义。“法器”当然与巫术活动直接相融合;而“权力的象征物”又何尝不是与巫术活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因为鹿角倘若不刻上神神秘秘的花纹,没有蕴涵着相当的信仰和崇拜的意义,没有一定的法式形式的渲染,一块普普通通的鹿角要想成为“代表部族首领权力的象征物”,几乎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原始先民的巫术活动,是非常严肃、认真的。图腾在巫术活动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就“图腾”本身而言,意思是“他的亲族”,该词来自北美洲印第安人阿尔冈金部落的奥杰瓦语,与澳洲土人的“科旁”同义。闻一多先生关于我国的图腾崇拜,在其《神话与诗.龙凤》中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他说:“就最早的意义说,龙与凤代表着我们古代民族中最基本的两个单元——夏民族和殷民族,因为在?鲧死,......化为黄龙,是用出禹?和?天命玄鸟(即凤),降而生商?两个神话中,我们依稀看出,龙是原始夏人的图腾,凤是原始殷人的图腾,(我说原始夏人和原始殷人,因为历史上夏殷两个朝代,已经离开图腾文化时期很远,而所谓图腾者,乃是夏代和殷代以前的夏人和殷人的一种制度兼信仰。)因之把龙凤当作我们民族发祥和文化肇端的象征,可说是再恰当没有了。”前面,我们讲殷商是一个“巫气十足”的时代,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龟灵观念”充满了整个殷商时代。“龟崇拜的历史十分古老。”“到新石器时代,龟作为食物的现象已遍及中国东部沿海及近海地区,并在此时结晶出了龟灵观念。龟灵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图腾崇拜形式......龟灵观念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巫术形式。大批新石器时代的龟甲随葬资料表明:这时的龟甲已用为巫师的佩带物和巫术仪式的法器……这种龟灵观念构成了一千五百年后、昌盛于殷商时代的龟卜的思想基础。”[22]由此可见,殷商时代的“龟卜”这种巫术活动其来源之久矣。把某种东西直接或加工成崇拜的对象,与自己的祖先联系起来,存在着血缘的关系,“有的用特意加工了的石斧,有的用武器,或者在权杖上刻着表现威武的纹样。总之,要有一个具体的形,这个形在当时人的心目中是最崇高、最神圣、最有权威性的”[23]平凡的物什要成为人们毕恭毕敬崇拜的超凡而神秘的对象,必须经过特别而神秘的仪式赋予不可。著名学者岑家梧在其《图腾艺术史》中对图腾艺术的诸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具体包括:图腾的文学;图腾的装饰;图腾的雕刻;图腾的图画;图腾的跳舞;图腾的音乐。[24]图腾的物质化、形式化和纯粹化,便是后来艺术的重要来源。从而,为我们通过图腾并进一步认识丰富多彩的巫术活动提供了方**的指导。巫术本身不是艺术。但是,巫术活动又的的确确可以刺激和引发艺术因子的诞生。巫术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器——仿佛我们今天排戏中所谓的道具,其中很大一部分拿我们今天的标准衡量,是具有较浓郁的艺术性的,称之为原始艺术应该是不成问题。而后来的巫术活动中使用的东西拿我们今天的艺术标准来看,也是具有相当美感的艺术经典,比如殷商的龟卜所形成的“甲骨文”则发展成为我国书法艺术的第一次高峰。的确,巫术信仰活动和我们后来叫做审美活动的并不是平行存在、独立发展的,前者包孕着后者,后者逐渐地发展成为前者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在德国学者本雅明的著作中,则成为“后审美”之说。意思是:最初的审美的直接和最先的功用是诉诸巫术的,而后才是诉诸审美的。巫术的目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实用,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他们真正的也是首要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获得感官的愉悦,而是为了获得食物或者动物的增长,巫师也当然不是艺术家,“他们是沟通自然界和人间的专业人员”。这时,创造活动只不过是促使狩猎等活动成功的巫术形式,因此,史前艺术也就成了“生存斗争的一种辅助”。即便如此,后来的真正的艺术,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地从巫术活动中发展、成熟起来,并最终完全地独立出来。于此,原始岩画给我们展示了一个甚为广阔而深邃的信息空间。譬如,法国的佩什-梅尔的原始洞穴壁画“马与手印”(公元前1.45万年),就是一件极具典型意义的表现巫术仪式特征的洞穴艺术作品
两种与狩猎巫术有关的符号在一起,马的轮廓图被填上许多的斑点——这些斑点表示投掷物;马的上方的手印所构成的包围形势,表示猎物被人所控制,其中有些斑点可能还是后来给加上的,这种重叠和恢复也是巫术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地显示了该画的仪式价值。可见,原始岩画实际上是原始人类意识形态的有形表现。但同时,它又提醒我们,在审读原始岩画的时候,必须注意:“虽然史前人类在仪式的制作上的确需要一定的审美能力,但审美能力毕竟不等于审美动机。史前艺术家的审美能力的运用在某种意义上也受制于史前意识形态的总体背景,而且,旧石器时代的这些仪式画大多处在洞穴深处的某个相对难以到达的地方,这一事实就几乎不能符合对它作装饰性的或审美性的解释的想法。”[25]所以,这个时候的岩画还不能完完全全地叫做绘画艺术作品,它尚处于“巫气十足”的不成熟阶段,不过是巫术仪式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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