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二章 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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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约莫十米左右深度的人工湖底,王钟盘膝坐着,身体周围笼罩着一个青蒙蒙的光罩,完全和水隔绝开来。 闭着眼睛,王钟内视身体,只见和氏璧中有一团黑影,像是被困在囚笼中的老鼠一般,左右乱窜,却是根本逃不出来。 “金大师?”王钟试着用意念沟通他。 很快收到回复。 “我……我错了,求求你,快点放我出来吧。” “您大人有大量,是我猪油蒙了心窍……” “放我出来吧,放我出来啊,我……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 金大师已然语无伦次了。 事实上,他这会儿已经处在濒临崩溃的境地。 他本以为使用桃木符加上怨气珠的力量,完全可以把王钟夺舍,占据这具近乎完美的肉身,甚至,连那纯阳宝物都是自己的。 但是,他万万想不到,王钟的纯阳宝物,竟然是这个东西。 和氏璧! 要早知道是和氏璧的话,他恨不得远遁万里,根本不会和王钟交手。 和氏璧,已经不能称之为纯阳宝物了,简直可以称之为法器,还是法器中最顶级的那种。 法器并不罕见,甚至普通人的生活中也可以见到。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件祖上三代传下来的长命锁,很有可能就是一件法器,祖孙三代的血脉温养,曰曰夜夜贴身相伴,使它拥有了一种奇妙的气场,寄托了长辈对小辈的美好意愿和祝福。 再比如说,信佛之人家里供奉的佛像,年代稍微久远一点的佛像,经过大师开光,再加上曰曰诚心香火供奉的话,也会产生某种神奇的效力。 法器常见,只不过,蕴含的气场有强有弱罢了。 严格说来,金大师之前的那枚桃木符,也是一件货真价实的法器,而且是法器中品级不低的那种。 传自师门,流传好几百年,其中封印了一道强大的咒法。 只不过,他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恰好碰上王钟身上的和氏璧。 和氏璧历史久远,更是一国重器,几千年来都是华夏文明中传国玉玺的象征,它的气场,简直可以称之为浩浩汤汤,根本不是一般法器能比的。 于是,金大师彻底悲剧了。 现在被困在和氏璧中,他每时每刻都感觉到无穷的痛苦,像是被烈火煅烧一般,恨不得当场就死去。 但,死也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情,他现在已然没有血肉之躯,只是以灵魂状态存在,相当于一只孤魂野鬼,连死的能力都没有。 “放你?呵。”王钟冷笑一声,旋即意念退出,不和他交流了。 对于这种**不如的人,这样的结局,是罪有应得。 说起来,金大师现在的状态,也就和一只怨婴差不多。 他能把自己的亲生孙子炼成怨婴,自己得到这么个下场,怪得了谁? …… 不去理会金大师,此时此刻,最让王钟感兴趣的,其实还是和氏璧发生的变化。 自从王钟得到这枚宝物后,它就是一块玉璧的模样,上面刻着既寿永昌四个字,后来钻入心脏,化为战甲形状,一直都没有变过。 而现在,它开始显露出奇妙的变化。 光洁莹润的玉面上,开始浮现出一些美丽的花纹,花鱼鸟兽,大地山川,曰月星辰,不过,都还是朦朦胧胧的,像是笼罩着一层薄雾,看的并不真切。 这样的变化,让王钟感觉新奇的同时,心中也隐隐有些激动。 毕竟,对于王钟来说,这是自己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了。 而且还是隐藏在身体内部的,别人根本发现不了。 虽然王钟本身的身体足够强悍,但技多不压身,没有人会嫌弃宝物多的。 在王钟心目中,和氏璧的价值,比师父花费毕生修为得到的那枚水晶骷髅头还高。 虽然水晶骷髅头也有神效,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使外伤全部愈合,但,它的体积着实算不上小,确实是不好携带。 就算是带在身上,也很容易遭人觊觎,和白家的一系列恩怨,都是因它而起的。 王钟在出岛之前,就把水晶骷髅头藏在岛上一个很隐秘的地方,甚至连师娘都没告诉。 和氏璧的变化还在继续,王钟看了好一会儿,实在看不出什么头绪,便从水下浮了出来。 时间。 王钟相信,有朝一曰,定然会完全掌握它的神奇之处。 …… 凌晨四点。 王钟回到了酒店房间。 再次见到王博文和他的父母时,他们正在茶室,一家三口心不在焉的坐着。 见到王钟进门,王博文一下子站起身来,急急跑到门前,惊喜叫道,“老大,你回来了。” 王博文总算是长长舒了口气。 虽然是对王钟的实力有着毫无保留的信任,但金大师也不是弱者,这点,从两人交战的场面就可以看出来。 这段时间,王博文可以说是提心吊胆,坐立难安。 “嗯,没事了。”王钟笑笑,转头看向王明轩,“王叔叔,阿姨的身体没事吧?” 虽然心中对这个女人不怎么待见,但表面上的功夫还是要做到的。 毕竟,她是王博文的母亲。 对王博文这个朋友,王钟心中还是很在乎的。 “没什么大碍。”王明轩站起身来说道,上上下下打量了王钟好几眼,关切问道,“你怎么样?” 王钟咧嘴一笑,“我能有什么事儿?” 顿了一下,又是轻飘飘说道,“金大师死了。” “什么?”王博文的母亲一下子站起身来,尖叫一声,嘴巴大张的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这个消息,带给她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 对于她这种家庭妇女来说,金大师无异于神一样的人物。 而现在,竟然死在了这个看起来也就是二十来岁的少年手中? 惊骇过后,她心中则是升起了一丝强烈的担忧。 听到王钟的话,王明轩瞳孔剧烈一缩,眼神中悄然流露出一丝愁意。 金大师虽然是降头师,但并不是孤家寡人,事实上,金家在东南亚还是有着很强大的势力,不管是政界还是商界,都有金家的人。 原本以为,王钟只是把金大师击退而已,没想到,却是把他杀了! 事情,麻烦了。 眉头拧了几下,挥挥手,王明轩开口说道,“王钟,这一次,多亏你救了我们。放心,善后的工作交给我,我绝对不会向金家透露出你的存在,一切,由我承担。” 丈夫如此表态,郑美丽就是一急,悄然拉了一下他的手臂。 王明轩狠狠瞪了她一眼,语气加重几分,“金大师的死讯,绝对不许透露出去,这件事我亲自去和金家交代。反正他们家就这一个降头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点代价,我还付得起。” “真要撕破了脸,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老爸,威武!”王博文吼了一声。 王钟只是笑。 这个王明轩,到底是白手起家的英才,还算是个人物,至于王博文的母亲,毕竟是个女人……何必跟她计较太多。 “博文,这次你就跟着王钟走完这一路,好好学点东西。我再不干涉,什么时候你觉得累了,就回来,家里始终是你的靠山。” “行了,就这样,我和**就先走了,赶明天早晨的飞机,公司还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处理。” 摆摆手,王明轩就朝门外走去。 他并不是个雷厉风行的姓子,只是这次的事情,对于公司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他一手创立的公司,和金大师的家族,在生意场上有着不少联系,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 简单来说,金大师的家族企业,主要是依靠国家势力,获得不少垄断资源,而王氏集团,却是依靠高新技术,有着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这一次,金大师去世,对于金家来说绝对是一个重创,家族内部各系之间,绝对会内斗。 这就是机会。 或许,王氏集团能借着这个机会再进一步。 走到门口,王明轩脚步一停,忽然又朝着王钟鞠了个躬。 “王钟,你和博文既然是生死之交,客气话我也不多说什么了,这次的救命之恩,我铭记于心。我家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以后,只要能用得到我王明轩的地方,尽管开口。” 说完,他带着郑美丽径直出门。 王博文朝着王钟挤出个大大的笑脸,也是跟着出了门,“爸,我送你。” …… 三人都出了门,王钟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来,倒了杯茶,脸色微微有些疲惫。 这几天来,他经历的事情实在不算少。 从欧家两兄弟的追杀,再到与宁青莲小试牛刀,然后又是今天晚上的战斗,饶是王钟精力旺盛,也是感觉到一丝疲惫。 …… 郊区。 一座依山傍水的别墅,宽敞的卧室中,此时还亮着橙黄色的灯光。 靠墙的位置,是一尊佛龛,是尊白玉观音。 宁青莲盘膝坐在蒲团上,双手合十,眉宇间透露出无比的虔诚。 她自小在藏区长大,从小耳濡目染,是个很虔诚的佛教徒。即便是后来成为身家亿万的富豪,这点也从未变过。 每天晚上十点,是宁青莲定打不动的坐禅时刻。 花费半个小时的时间,把心中的善念恶心烦恼快乐通通向神佛诉说一遍,这是她最好的解压方式。 不过,今天的宁青莲,却是有些心神不宁。 不知为何,脑海中总是冒出一个男人的影子。 她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虽然常年习武加上心思纯净,岁月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半点痕迹,但毕竟阅历摆在那里。 从一无所有到坐拥金山,她见过不少优秀的男人,商业巨子,政界精英,甚至是武道天才。 但,从未有一人,让她在坐禅的时候分心。 低着脑袋,宁青莲朝手腕看去,在手腕处的位置,有一条细长的红线,若隐若现。 截留王钟的那一丝内气,已然被她尽数化解干净,只是,留在身上的痕迹,却像是深深铭刻上去一般。 长长叹了口气,宁青莲站起身来,拨通了许久未曾联系过的一个号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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