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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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手机请访问 m.duxs8.com); “清灵,这话可不能乱说,林闻是我的小学同学,实际上,我和他真不熟,好多年没见了,今天就偶然碰到而已,不过,说实话,他的变化真是大,以前真是属于那种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现在,啧啧变化忒大了些。”听了郑清灵的话,我收拾衣物的手停了停,而后满不在乎的开口。 “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他就是喜欢你,不信的话,我们明天做个试验,试探他一下,我要让你信的心服口服。”郑清灵双手放在身侧,睁大双眼看着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别”我赶紧摆手,表示不同意,“无不无聊啊你本来人家林闻没那个意思,被你这么一弄得多尴尬啊。” “咯咯”郑清灵捂着嘴笑出声,“心心姐还知道尴尬啊” “当然,我的脸皮一直比较薄,不过这事就别其他人知道了,我这人比较低调。” 郑清灵站起身,飞快的搓着自己的手臂。 我皱了皱眉,不解的问道“干嘛抽风啊你” “我搓鸡皮疙瘩呢,脸皮薄低调我的天,以后千万别说这样瘆人的话了。”郑清灵说着抱住双肩抖了抖。 我“嗷”的一声扑上去,掐住郑清灵的肩膀使劲摇晃。 和郑清灵嬉笑打闹一阵之后,两人都气喘吁吁的平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虽然接触不多,但我觉得林闻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很简单,也很适合你。”郑清灵侧过脸朝我低声说道。 “你觉得可能吗”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先不说我的心里还有于智重,就单说林闻这个人,现在的他,浑身一股艺术气息,干净的就像一张白纸,让人不忍去亵渎,我又何必在这白纸上涂鸦让这张白纸保持他原本的样子不是更好 “心心姐,你要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心一意,你和于智重之间错并不在你,是他先放的手,你也该忘记他了。”郑清灵抬头扶住我的肩膀,看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的开口。 “有时候忘记一个人其实挺简单的,不见,不贱,可我,可我就是贱到连不见都不能忘记,虽然不愿意去承认,可是这事压根由不得我不承认,我的心虽然长在我的身体里,可是它压根不听我话,不受我的控制,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一个我魂牵梦萦的人偷走了,一直没还回来,一直都没有。”我双手蒙住脸,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暂时处在黑暗之中,这样,我就可以假装着欺骗自己,告诉自己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光明,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黎明前的曙光,只要睁开眼就能看到那张熟悉英俊的脸庞。 “哎,我和龙立秋又何尝不是如此,可是,我真的被他打怕了,那种疼,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当他的拳头和脚相继毫不留情的落在我身上时我的心就在慢慢死去,我想,有朝一日倾权在手,我必定,杀尽负我之狗”郑清灵说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没好气的笑出声,半响,喃喃开口“其实单身挺好,和谁暧昧都不需要解释” 在一个不懂爱时间里陷入到爱情当中,结局注定是独自悲伤,我不后悔,可我,不甘心 从北京回来后,我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继续投入学习当中,每晚都去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看书学习。 我想,拥有一个新目标,或做一个新的梦,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我决定了,以后我要去北京工作,这次北京之旅,让我真正的喜欢上了北京,喜欢北京的小吃和风景,喜欢北京的人文和历史,喜欢北京的现代和发展,喜欢北京的机遇和挑战,甚至,喜欢北京人说话那股北京腔调儿。 这一切都让我深深着迷并为之向往 回家之后,妈妈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饭菜,饭桌上一个劲的给我夹菜,直说我瘦了,我笑着说我还胖了两斤多呢。妈妈摇头,坚持说我瘦了。 才近四个月的时间,妈妈变憔悴了不少,两鬓隐隐看到一两根银丝。 什么时候,时间的印记深深的爬上外表的年轮 我这才发现,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父母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时间,有时候其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妈,身体好些了吗”我握着妈妈的双手问道。自从上次妈妈胆结石发作,做手术之后,她本来不怎么好的身体更加不好。不能受累也不能情绪太过激动,甚至有时候洗被单都费力。 “我没多大事,就是你大姨,哎”妈妈反握住我的手,摇摇头,半响,无奈的叹了口气。 “大姨怎么了”我连忙问道。 “就年后你们回学校之后,你大姨就病了,病的很严重,老是说胡话叫智重的名字,我没办法,打电话给智重,让他回来看看,后来他和智莉一起回来了,智重这孩子,哎,真是苦了他了。”妈妈眼圈一红,双眼里闪着泪花,“你大姨的病情一直不见好,我就和智重两个人轮流照顾你大姨,你大姨小时候胃就不好,后来发生你大姨夫和智莉的那些事之后,一直精神不佳,一天到晚压根都不吃什么东西,就算勉强吃一点也会立马吐出来,时间一长就犯了胃病,经常胃痉挛,有一次疼的满地打滚,我们连夜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必须立即做手术,手术挺成功,可手术之后一直不见醒,医生说因为你大姨贫血,手术又出了很多血,需要急输血,你大姨的血型很特殊,医院血库里没有这种血,智重的血型配不上,智莉又不愿意去配,总归是母女,好说歹说,智莉后来愿意去配血型了,结果还真配上了,给你大姨输了血,不然你大姨都醒不过来,想想我都后怕。” 原来那一次于智重和于智莉回家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来大姨当时的情况已经危急到这种地步。 妈妈似乎看出我的震惊和疑惑,擦着眼泪说道“智重不让我和你说这些,说你在学校里学业特别繁重,不想让你跟着分心。” 我双眼一红,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你大姨治病,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智重后来没去上学了,瞒着你大姨和一朋友合伙买了辆东风牌大汽车,起初,只是为生意人拉货,跑运输,赚点辛苦钱。后来,干脆自己做生意,弄指标、买料、运输、倒卖,一条龙服务。这三个多月以来,没几天着家的,累的都没个人样了。你大姨一直以为他还在山东上大学,我也劝智重去上学,你大姨的手术费我也能帮着点,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辍学挣钱,可是智重不答应,偏要休学做生意。” “什么他休学了”因为太过震惊,我猛的站起身,膝盖直接撞到桌角上,疼的我一哆嗦,可是,我却浑然未知。要知道,当警察是于智重的理想,他怎么会休学他怎么下得了这个决心 “是啊,休学了,怎么劝都没用,智重这孩子,真是命苦,你大姨现在身体不好,不能上班,智莉就更不用指望了,天天不着家,一回家就伸手要钱。智重他,真是让人心疼” 那晚,我用被子捂着脸,泪一直在流。 果然,果然是有原因的, 我似乎感到了冥冥之中的某种牵连,大姨危在旦夕,于智重的血型不符合,于智莉趁机向于智重提出某些要求,于智重为了大姨,只好答应了于智莉,于智莉才愿意去配血型救大姨,至于这个要求不用想肯定是让于智重和我分手,以于智莉对我的讨厌,我相信她会做的出这种事。 所以那次之后,于智重不联系我,我主动找他,他也对我不冷不热,再变为和我分手,直至被提前休学回家。 他还是爱我的。 这么做,一方面,因为大姨的病情不得不回家;另一方面,他不想耽误我。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于智重,你怎么这么傻难道我在你的眼里就只能共享富贵而不能共患难吗在你的眼里我就是这种软弱不能承担的人吗你这样突然和我分手只会让我加倍的痛苦和难受,我自己都不知道我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可你却比我过的更辛苦,一想到这,我的心就疼的厉害。 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于智重,你这个大傻瓜,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清楚呢为什么选择所有的事情都自己一个人去承担 我是你的心心啊,你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 可我一直没忘 于智重,我等着你陪我当歌纵马、看遍十里桃花,我等着你许我共话桑麻、一起花前月下,我等着你给我披上嫁衣红霞、慢慢青丝白发 可是,你却连等的机会都不给我,甚至,直接扼杀了我对你的情感。 你凭什么这么做你凭什么不问问我的想法,你凭什么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流泪痛惜 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市里的大姨家看大姨,大姨气色还不错,看到我惊喜的拉着我的手说我变漂亮了,说要带我去买衣服。我想大姨应该也已经想开了,渐渐的从背叛和离婚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直到吃完饭,于智重一直没回来。 也是,他回来太频繁的话只会让大姨起疑心,昨晚听妈妈说他这阵子在合肥,我决定去合肥找他。 吃完饭,我和妈妈说我想去同学家玩玩,妈妈正和大姨聊天,没作他想,点头说好。 我没想到,到长途汽车站的时候,我竟然碰到了于智重,而他,正在打电话。 虽然他戴了墨镜,半侧着身子,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等他挂完电话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看到了车前的我,他微张着嘴显示他是有惊讶的,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半响,他没有出声,也没有发动车子。 我就这样看着他,三个多月没有看到他了,我感觉像三个世纪那么漫长,他黑了,也胖了,梢显凌乱的头发,随意的搭着。这不像他,一点也不像,以前他最臭美了,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看来这段时间真是忙的没空整理自己的形象了。 良久,于智重探出头,冲我叫了一声“上车” 驾驶室的门打开了。 我想也未想,上了车,心情无以言表。 相对无言。 我感觉,此刻的我就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可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号。 他的眼睛我看不清,黑色墨镜挡着,这就已经够了,毕竟,我又看见了他,他就在我旁边坐着。 我的心砰砰直跳,不得不承认,看见他,无论我的心死了多少次,死得有多严重,一下就会活过来。我对他的爱始终都没有消失过。 他掏出一根烟,点上,看了我一眼,马上掐灭。 “你学会抽烟了”我问。 “一直都会不是吗”于智重轻轻扣了扣车窗的玻璃,淡淡开口。 我“” 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气氛变得冷清而尴尬。 “烟还是少抽点好。”我关心的话语还是脱口而出。 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我很想看清他的眼神,揣测一下他看我的意思,可惜他戴着墨镜,我看不清,我的心里像被一根轻羽毛挠了似的,急躁的想叫嚣。 “知道了。”他转过头淡淡应道。 “挣钱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身体。”我抿了抿嘴唇,看着他,缓缓说道。 他开着车,“嗯”了一声。 “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想了想,我还是问出口,我知道他的理想是当警察,他还是想回去上学的。我不想他就这样放弃自己的学业和理想,因为,我心疼,我舍不得 于智重开着车,看着前方,没有回答。 半响,他开口了,叫我的名字,还像以前那么叫我。 “心心”他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 “恩”我的心忍不住颤栗起来,应了一声。 “你还一直喜欢我,是吧”他幽幽问道,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喜欢他这个问题还用问吗 当然是喜欢 我沉默着,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我说什么好呢我怎么回答呢我乱了分寸。 “其实我还是喜欢你的,走,我们现在就去开房。”于智重贴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 “什么”我盯着他看,以为自己听错了。 “干嘛这副表情你不想吗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再说,我们都好久没在一起做那事了,和你做总令我,和别的女人做都没和你做的舒服。”他啧啧说道,表情像是在回味。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这还是我认识的于智重吗这还是以前那么宠我爱我包容我的于智重吗那还是以前那个优秀、人人眼里无可挑剔的于智重吗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和混混痞痞无赖人渣有什么区别还和别的女人做我简直没办法相信这是他会说会做的事。 “去吧,我现在特想和你干那事,让我们再重新回味一下,做完了我给你买台苹果电脑。”他抬起头,扬了扬眉毛,语气提高了几个分贝,而后,伸手摸了摸我的长发。 “你混蛋”我愤怒的打掉他的手,“于智重,你当我是什么啊你当我是什么你到底当我是什么” 吼完,我强自镇定的靠在背垫,死死握住我不停颤抖的手。 “有什么各自满足一下而已。”于智重还是那么一副满不在乎的轻佻模样,以前这样的他让我觉得很随意,很放浪不羁,而现在,只会让我生厌,生厌到窒息 “停车”我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 吱嘎,车停住了。 我起身,抓住门扣,拉开门,下车。 砰我狠狠一关门。拿脚使劲踹了一下车门,踹的脚生疼,疼的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混蛋,滚,去死吧”我不顾形象的冲他大声吼道,吼到歇斯底里 汽车在我身边稍作半刻停留,接着,马达声响起,一溜烟,越过我,扬长而去。 看着远去的汽车,我茫然的站在路边,一动不动,我知道我所认识的于智重没了,现在的于智重,我不认识,是一个陌生的人。而这样的陌生人,我以前却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那么近,彼此间没有任何距离。 而现在,面对这样一个曾经很熟悉的陌生人,我心中的疑团也就不足为重了,弄清楚了又怎样呢 毫无意义 他根本就不爱我了 于智重,如果你注定不能给我期待的回应,那在以前的时候为什么不和我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 生活总是和喧嚣、相铺而成。金钱、地位、和诱惑已经左右了于智重的思想和行为。他已经被卷入了深不见底的旋涡,跟着旋涡不停地旋转,以前那么好那么优秀的于智重远走高飞了,再也不见了,留下的只有行尸走肉般的狂放和肆虐的宣泄。 站在原地,我泪流满面,我真的,真的,好想以前的于智重 “清灵,这话可不能乱说,林闻是我的小学同学,实际上,我和他真不熟,好多年没见了,今天就偶然碰到而已,不过,说实话,他的变化真是大,以前真是属于那种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现在,啧啧变化忒大了些。”听了郑清灵的话,我收拾衣物的手停了停,而后满不在乎的开口。 “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他就是喜欢你,不信的话,我们明天做个试验,试探他一下,我要让你信的心服口服。”郑清灵双手放在身侧,睁大双眼看着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别”我赶紧摆手,表示不同意,“无不无聊啊你本来人家林闻没那个意思,被你这么一弄得多尴尬啊。” “咯咯”郑清灵捂着嘴笑出声,“心心姐还知道尴尬啊” “当然,我的脸皮一直比较薄,不过这事就别其他人知道了,我这人比较低调。” 郑清灵站起身,飞快的搓着自己的手臂。 我皱了皱眉,不解的问道“干嘛抽风啊你” “我搓鸡皮疙瘩呢,脸皮薄低调我的天,以后千万别说这样瘆人的话了。”郑清灵说着抱住双肩抖了抖。 我“嗷”的一声扑上去,掐住郑清灵的肩膀使劲摇晃。 和郑清灵嬉笑打闹一阵之后,两人都气喘吁吁的平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虽然接触不多,但我觉得林闻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很简单,也很适合你。”郑清灵侧过脸朝我低声说道。 “你觉得可能吗”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先不说我的心里还有于智重,就单说林闻这个人,现在的他,浑身一股艺术气息,干净的就像一张白纸,让人不忍去亵渎,我又何必在这白纸上涂鸦让这张白纸保持他原本的样子不是更好 “心心姐,你要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心一意,你和于智重之间错并不在你,是他先放的手,你也该忘记他了。”郑清灵抬头扶住我的肩膀,看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的开口。 “有时候忘记一个人其实挺简单的,不见,不贱,可我,可我就是贱到连不见都不能忘记,虽然不愿意去承认,可是这事压根由不得我不承认,我的心虽然长在我的身体里,可是它压根不听我话,不受我的控制,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一个我魂牵梦萦的人偷走了,一直没还回来,一直都没有。”我双手蒙住脸,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暂时处在黑暗之中,这样,我就可以假装着欺骗自己,告诉自己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光明,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黎明前的曙光,只要睁开眼就能看到那张熟悉英俊的脸庞。 “哎,我和龙立秋又何尝不是如此,可是,我真的被他打怕了,那种疼,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当他的拳头和脚相继毫不留情的落在我身上时我的心就在慢慢死去,我想,有朝一日倾权在手,我必定,杀尽负我之狗”郑清灵说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没好气的笑出声,半响,喃喃开口“其实单身挺好,和谁暧昧都不需要解释” 在一个不懂爱时间里陷入到爱情当中,结局注定是独自悲伤,我不后悔,可我,不甘心 从北京回来后,我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继续投入学习当中,每晚都去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看书学习。 我想,拥有一个新目标,或做一个新的梦,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我决定了,以后我要去北京工作,这次北京之旅,让我真正的喜欢上了北京,喜欢北京的小吃和风景,喜欢北京的人文和历史,喜欢北京的现代和发展,喜欢北京的机遇和挑战,甚至,喜欢北京人说话那股北京腔调儿。 这一切都让我深深着迷并为之向往 回家之后,妈妈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饭菜,饭桌上一个劲的给我夹菜,直说我瘦了,我笑着说我还胖了两斤多呢。妈妈摇头,坚持说我瘦了。 才近四个月的时间,妈妈变憔悴了不少,两鬓隐隐看到一两根银丝。 什么时候,时间的印记深深的爬上外表的年轮 我这才发现,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父母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时间,有时候其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妈,身体好些了吗”我握着妈妈的双手问道。自从上次妈妈胆结石发作,做手术之后,她本来不怎么好的身体更加不好。不能受累也不能情绪太过激动,甚至有时候洗被单都费力。 “我没多大事,就是你大姨,哎”妈妈反握住我的手,摇摇头,半响,无奈的叹了口气。 “大姨怎么了”我连忙问道。 “就年后你们回学校之后,你大姨就病了,病的很严重,老是说胡话叫智重的名字,我没办法,打电话给智重,让他回来看看,后来他和智莉一起回来了,智重这孩子,哎,真是苦了他了。”妈妈眼圈一红,双眼里闪着泪花,“你大姨的病情一直不见好,我就和智重两个人轮流照顾你大姨,你大姨小时候胃就不好,后来发生你大姨夫和智莉的那些事之后,一直精神不佳,一天到晚压根都不吃什么东西,就算勉强吃一点也会立马吐出来,时间一长就犯了胃病,经常胃痉挛,有一次疼的满地打滚,我们连夜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必须立即做手术,手术挺成功,可手术之后一直不见醒,医生说因为你大姨贫血,手术又出了很多血,需要急输血,你大姨的血型很特殊,医院血库里没有这种血,智重的血型配不上,智莉又不愿意去配,总归是母女,好说歹说,智莉后来愿意去配血型了,结果还真配上了,给你大姨输了血,不然你大姨都醒不过来,想想我都后怕。” 原来那一次于智重和于智莉回家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来大姨当时的情况已经危急到这种地步。 妈妈似乎看出我的震惊和疑惑,擦着眼泪说道“智重不让我和你说这些,说你在学校里学业特别繁重,不想让你跟着分心。” 我双眼一红,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你大姨治病,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智重后来没去上学了,瞒着你大姨和一朋友合伙买了辆东风牌大汽车,起初,只是为生意人拉货,跑运输,赚点辛苦钱。后来,干脆自己做生意,弄指标、买料、运输、倒卖,一条龙服务。这三个多月以来,没几天着家的,累的都没个人样了。你大姨一直以为他还在山东上大学,我也劝智重去上学,你大姨的手术费我也能帮着点,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辍学挣钱,可是智重不答应,偏要休学做生意。” “什么他休学了”因为太过震惊,我猛的站起身,膝盖直接撞到桌角上,疼的我一哆嗦,可是,我却浑然未知。要知道,当警察是于智重的理想,他怎么会休学他怎么下得了这个决心 “是啊,休学了,怎么劝都没用,智重这孩子,真是命苦,你大姨现在身体不好,不能上班,智莉就更不用指望了,天天不着家,一回家就伸手要钱。智重他,真是让人心疼” 那晚,我用被子捂着脸,泪一直在流。 果然,果然是有原因的, 我似乎感到了冥冥之中的某种牵连,大姨危在旦夕,于智重的血型不符合,于智莉趁机向于智重提出某些要求,于智重为了大姨,只好答应了于智莉,于智莉才愿意去配血型救大姨,至于这个要求不用想肯定是让于智重和我分手,以于智莉对我的讨厌,我相信她会做的出这种事。 所以那次之后,于智重不联系我,我主动找他,他也对我不冷不热,再变为和我分手,直至被提前休学回家。 他还是爱我的。 这么做,一方面,因为大姨的病情不得不回家;另一方面,他不想耽误我。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于智重,你怎么这么傻难道我在你的眼里就只能共享富贵而不能共患难吗在你的眼里我就是这种软弱不能承担的人吗你这样突然和我分手只会让我加倍的痛苦和难受,我自己都不知道我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可你却比我过的更辛苦,一想到这,我的心就疼的厉害。 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于智重,你这个大傻瓜,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清楚呢为什么选择所有的事情都自己一个人去承担 我是你的心心啊,你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 可我一直没忘 于智重,我等着你陪我当歌纵马、看遍十里桃花,我等着你许我共话桑麻、一起花前月下,我等着你给我披上嫁衣红霞、慢慢青丝白发 可是,你却连等的机会都不给我,甚至,直接扼杀了我对你的情感。 你凭什么这么做你凭什么不问问我的想法,你凭什么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流泪痛惜 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市里的大姨家看大姨,大姨气色还不错,看到我惊喜的拉着我的手说我变漂亮了,说要带我去买衣服。我想大姨应该也已经想开了,渐渐的从背叛和离婚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直到吃完饭,于智重一直没回来。 也是,他回来太频繁的话只会让大姨起疑心,昨晚听妈妈说他这阵子在合肥,我决定去合肥找他。 吃完饭,我和妈妈说我想去同学家玩玩,妈妈正和大姨聊天,没作他想,点头说好。 我没想到,到长途汽车站的时候,我竟然碰到了于智重,而他,正在打电话。 虽然他戴了墨镜,半侧着身子,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等他挂完电话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看到了车前的我,他微张着嘴显示他是有惊讶的,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半响,他没有出声,也没有发动车子。 我就这样看着他,三个多月没有看到他了,我感觉像三个世纪那么漫长,他黑了,也胖了,梢显凌乱的头发,随意的搭着。这不像他,一点也不像,以前他最臭美了,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看来这段时间真是忙的没空整理自己的形象了。 良久,于智重探出头,冲我叫了一声“上车” 驾驶室的门打开了。 我想也未想,上了车,心情无以言表。 相对无言。 我感觉,此刻的我就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可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号。 他的眼睛我看不清,黑色墨镜挡着,这就已经够了,毕竟,我又看见了他,他就在我旁边坐着。 我的心砰砰直跳,不得不承认,看见他,无论我的心死了多少次,死得有多严重,一下就会活过来。我对他的爱始终都没有消失过。 他掏出一根烟,点上,看了我一眼,马上掐灭。 “你学会抽烟了”我问。 “一直都会不是吗”于智重轻轻扣了扣车窗的玻璃,淡淡开口。 我“” 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气氛变得冷清而尴尬。 “烟还是少抽点好。”我关心的话语还是脱口而出。 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我很想看清他的眼神,揣测一下他看我的意思,可惜他戴着墨镜,我看不清,我的心里像被一根轻羽毛挠了似的,急躁的想叫嚣。 “知道了。”他转过头淡淡应道。 “挣钱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身体。”我抿了抿嘴唇,看着他,缓缓说道。 他开着车,“嗯”了一声。 “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想了想,我还是问出口,我知道他的理想是当警察,他还是想回去上学的。我不想他就这样放弃自己的学业和理想,因为,我心疼,我舍不得 于智重开着车,看着前方,没有回答。 半响,他开口了,叫我的名字,还像以前那么叫我。 “心心”他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 “恩”我的心忍不住颤栗起来,应了一声。 “你还一直喜欢我,是吧”他幽幽问道,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喜欢他这个问题还用问吗 当然是喜欢 我沉默着,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我说什么好呢我怎么回答呢我乱了分寸。 “其实我还是喜欢你的,走,我们现在就去开房。”于智重贴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 “什么”我盯着他看,以为自己听错了。 “干嘛这副表情你不想吗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再说,我们都好久没在一起做那事了,和你做总令我,和别的女人做都没和你做的舒服。”他啧啧说道,表情像是在回味。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这还是我认识的于智重吗这还是以前那么宠我爱我包容我的于智重吗那还是以前那个优秀、人人眼里无可挑剔的于智重吗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和混混痞痞无赖人渣有什么区别还和别的女人做我简直没办法相信这是他会说会做的事。 “去吧,我现在特想和你干那事,让我们再重新回味一下,做完了我给你买台苹果电脑。”他抬起头,扬了扬眉毛,语气提高了几个分贝,而后,伸手摸了摸我的长发。 “你混蛋”我愤怒的打掉他的手,“于智重,你当我是什么啊你当我是什么你到底当我是什么” 吼完,我强自镇定的靠在背垫,死死握住我不停颤抖的手。 “有什么各自满足一下而已。”于智重还是那么一副满不在乎的轻佻模样,以前这样的他让我觉得很随意,很放浪不羁,而现在,只会让我生厌,生厌到窒息 “停车”我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 吱嘎,车停住了。 我起身,抓住门扣,拉开门,下车。 砰我狠狠一关门。拿脚使劲踹了一下车门,踹的脚生疼,疼的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混蛋,滚,去死吧”我不顾形象的冲他大声吼道,吼到歇斯底里 汽车在我身边稍作半刻停留,接着,马达声响起,一溜烟,越过我,扬长而去。 看着远去的汽车,我茫然的站在路边,一动不动,我知道我所认识的于智重没了,现在的于智重,我不认识,是一个陌生的人。而这样的陌生人,我以前却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那么近,彼此间没有任何距离。 而现在,面对这样一个曾经很熟悉的陌生人,我心中的疑团也就不足为重了,弄清楚了又怎样呢 毫无意义 他根本就不爱我了 于智重,如果你注定不能给我期待的回应,那在以前的时候为什么不和我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 生活总是和喧嚣、相铺而成。金钱、地位、和诱惑已经左右了于智重的思想和行为。他已经被卷入了深不见底的旋涡,跟着旋涡不停地旋转,以前那么好那么优秀的于智重远走高飞了,再也不见了,留下的只有行尸走肉般的狂放和肆虐的宣泄。 站在原地,我泪流满面,我真的,真的,好想以前的于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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