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节 隐藏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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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吧 www.duxs8.net) 《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 人生在世,有很多人都曾经思考过:生命到底是什么,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 然而直到生命结束,大多数人仍不知道,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自己还有很多潜能其实从未被开发出来。 比如事业上,很多人所从事的职业从来都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只因它可以带来丰厚的物资回报,所以人们才违心去做;而对于内心并不喜欢的事情,难免会缺乏热情,不太用心,因此,也就难以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中体会到乐趣,更不能充分享受到被提升的愉悦,人们的很多潜能也就被永远地被埋没了。 而爱情中亦是如此,世上有些人,一辈子也从没有真正相爱过。他们的爱情的力量,一生都被永远地遮蔽,从没有在他们的生命里真正燃烧过爆发过,只因为他们并没有遇到那个能点燃他生命的人。 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一直遵循着外界的表象去行走,而忽略了对内在的观看自己内心的愿望到底是什么。对于每个人来说,很多时候,好像很多事情都早已被生活安排好了,比如:从小上什么学校、长大之后从事什么职业、什么时候结婚成家等等,都早被安排好了。 而在言羽看来,《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就是这样一个悲情的人物。甚至连读什么书,做什么文章,娶什么女人,都被安排好了。 有些人的勇气挂在嘴上,而有些人的勇气却付诸行动。 大千世界,风情万种。 生命之中,有很多人并没有勇气付诸于行动,去对抗自己不满意的恶劣的环境,去努力尝试和实现自己不同阶段不同的美好梦想,结果因此习惯了过多的盲从,缺少了不同的实践体验,也难以确认自己内心真正的渴望,唯有让心智灵魂日渐迷失,从而错失点燃自己生命的火把。 所以在人生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在自己的形骸之外,保持一双内在的灵魂之眼,这样,才能更清楚地认识自我、了解自我,让自己的人生了无遗憾、充满温暖。 言羽长大以后,读了一些自然科学和哲学书籍以后,再读《红楼梦》及各种红楼书评,又有了新的更深层次的感受,甚至能从中读出哲学的韵味。 比如区区一本小小的《红楼梦》,后世竟有无数的红学专家耗尽心力,悉心研究,希望从中找出神秘历史面纱下掩盖的真相,然而却全都是徒劳无功,无法证实。 从这一点来看,众神的眼中,人类可能的确就像是虫子,虽然忙忙碌碌,却总是做着徒劳无功而毫无意义的事情。 在言羽看来,凡事不必太执着太痴迷。 如果换个角度考虑,站在众神的视角,从苍穹之上看待世间万物、芸芸众生,或许可以很轻松地透过现在,直接看到过去和未来,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历史根本就不值得人类傻傻地费心去研究和争辩。 类似的,如果有了传说中的千里眼、顺风耳、魔法水晶球,《红楼梦》的诸多史学谜题自然也能轻易化解,不必大家再浪费唇舌,评来评去。 而在《红楼梦》的开篇,经过作者自述、石头来历、石头自述三个叙述层面的转换,也有着一种哲学的神秘。 《红楼梦》第一回写道: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玄幻之事,后便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石头听了,喜不能禁,乃问:“不知赐了弟子那几件奇处,又不知携了弟子到何地方?望乞明示,使弟子不惑。”那僧笑道:“你且莫问,日后自然明白的。”说着,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 。。。 正如在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由于存在面临着失落的威胁而追问存在;在红楼梦中,也由于灵魂面临着寂灭的命运,从而敬奉灵魂。 海德格尔哲学的核心可以用一句诗来概括,就是“人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说:此在总已经“超出自身”,并非作为对另外一个它所不是的存在者行为,而是作为向它自己本所是的能在的存在,我们把这个本质性的“为的就是……”的存在结构把握为此在之先行于自身的存在。……但在在世中包括这样的情况,此在被交付给它本身,总已经被抛入一个世界了。……先行于自身的存在,说的更充分一点,就是:在已经在世的存在中先行于自身。…… 他所阐述的这一结构完全可以套在红楼梦中作者脂砚斋书中石头(贾宝玉的前身)的主题结构中去。这一主题结构有类似于西方宗教信仰的“圣父圣母圣灵”的意味。 艺术的最高境界本来就与宗教信仰相通,与神性相通。与其说这三者通过叙事相连接,倒不如说通过灵魂相互渗透。 脂砚斋的身世一直是不解之迷。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写到贾母为薛宝钗庆祝生日,命凤姐点戏,庚辰本对此情节有两条并列的眉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 前批书者聊聊,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前一条批语通常被认为是出自脂砚斋之手,而后一条被认为是畸笏叟所作。也有人认为两条眉批都是畸笏叟所作,如辑录的“靖藏本”批语将这两条眉批拼在一起,写作: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前批知者聊聊。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姑且不论谁写了这两条批语,从内容来看,在畸笏叟的笔下,脂砚斋已于“丁亥夏”(1767年夏)之前去世了。 可是,甲戌本上脂砚斋的最后两条批语却作于“甲午(1774年)八日”: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 这里,脂砚斋不但没有早死,而且最后还“哭成此书”。从这个情况来判断,要么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全部都是造假,要么他们两个人的批语一个为真一个为假,总之两个人的批语不可能同时为真。 虽然从批语的整体情况来看,脂砚斋的确也像是小说作者,至少是部分作者。如上文所引的批语:“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从内容上来看,脂砚斋也有辛酸之泪,因此他也是能充分了解小说全部情况的人(即所谓“能解者”);既然曹雪芹对小说初稿“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后,小说还未最终定稿(即“书未成”),那么最终定稿看来就是脂砚斋哭着完成的(即“哭成此书”)。惟其如此,脂砚斋“再出一芹一脂”的临终希冀才合情合理。 所以也有人认为红楼梦是曹跟侄儿共同写成,甚至是曹父子两人与曹雪芹三人合作写成的,畸笏是父,脂是子,脂是与芹同辈之人。 不过言羽感觉,不论有没有奇石有没有贾玉的前世因果,曹雪芹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也的确经受过类似“风月宝鉴”一类宝物奇石的影响,至少对其精神上是有所影响的,所以让他虽然和脂砚斋同时经历了一些历史事件,却完全有不同层次的灵感和感受。 言羽觉得,脂砚斋的有些点评很一般,感觉更像是一个比平庸稍好一些的阅读者,而不像是一个与曹雪芹同时经历过类似于尼采、梵高、荷尔德林那种精神痛苦而呕心沥血写出伟大作品的神作创造者。 尤其对红楼梦的深层意境和作者自由穿行天,地,人,鬼,神的灵魂之旅,脂砚斋的有些点评显得相当的呆木,不得要领。 比如七十八回“老学士闲征词,痴公子杜撰芙蓉诔”,脂砚斋只对原著作了一些文字上的注释,而对奔流沟壑大川的万千文字气象却毫无感觉。 所谓“”即谐音“鬼话”,“老学士闲征词”便是一群老朽闲的没事干不说人话说鬼话。这一回的文字就是人话(芙蓉诔)与鬼话的较劲,作者通过鬼话对人话的反衬,达到美与丑,善与恶,人与鬼的强烈对比,以其巧妙不露蛛丝的恢弘气势把红楼梦的思想艺术推向登峰造极。 林四娘是最喜女色恒王众多美妾中最得意的一位,她不仅娴静美貌,而且精通武艺,号称“将军”。后来恒王在与黄巾赤眉的一次战斗中被杀,林四娘闻讯便带领一群恒王姬妾与敌人英勇战斗,直至献出了生命,于是成就了一片忠义之志。表面上看曹雪芹用尽赞美文字对林四娘进行了一番褒扬,但透过文字背面便是对“文死谏,武死战”“女子从死须眉浊物”的深恶痛绝。 写完宝玉等那些对林四娘赞美的毫无美感的鬼话诗文后,作者突然笔锋一转,开始对晴雯这么一个连姓什么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的奴才下人,用新颖活脱的瑰丽文字,用最珍贵的“群花之蕊、冰鲛之、沁芳之泉、枫露之茗”来祭祀。 用“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等优美的文字来说明晴雯的高贵。 用“天何如是之苍苍兮,乘玉虬以游乎穹窿耶?地何如是之茫茫兮,驾瑶象以降乎泉壤耶?”的博大情怀来形容晴雯的精神空间。 用“征嵩岳之妃,启骊山之姥。龟呈洛浦之灵,兽作咸池之舞。”来显示晴雯的风流艳质。 可是,脂砚斋不仅对曹雪芹这种反英雄和对普通生命的关照情思没有做出相应的点评,甚至对“词”这一十分紧要的“鬼话”谐音都没有做出必要的解释。 从一点来看,作者(曹雪芹)无疑是孤独的,缺乏一个真正了解他的心思和能进入诸神禁地能懂得他的体会到的圣灵意境的圣子,而这一切,或许和他独得了“风月宝鉴”这一奇物有关,没有这件宝物神器,脂砚斋或许无法领悟真正的圣灵之境,无法体会到作者曾经体会的神妙意境。 而《芙蓉诔》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奇文。集中体现了贾宝玉即作者对女性的无限崇拜。一个堂堂贵族少爷,竟然把一个小丫头捧上了天。生前为她画眉,为她渥手,为她梳头,为她暖身,为她逗笑,为她延医,为她煎药;死后拜她为白帝宫中芙蓉国的女王,用灵来悼她,用心来祭她,用老臣对皇帝娘娘那样的态度,拄着拐杖来扶她的灵柩,用千古奇文长歌来哭她,来颂她,用绝美之词来赞美她宝玉对晴雯竟然崇拜到如此的程度,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而红学家们亦少有研究。 但言羽却能够理解。他相信,作者曹雪芹想必生前也曾经如初恋般痴爱着一位诗灵,一位花魂,一位地上独一,天上无双的爱友,由于种种原因,作者与她终生只是精神之爱,未能白头,所以才能写出这样的诗句来,其实是借晴雯之诗,追思心中最理想化的爱侣,类似于宝玉心中的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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